学工新闻

首页 > 正文
学工新闻

规范管理,真情服务,拓展育人新空间

供稿单位:学生处  编辑发布:  日期:2015-06-01 00:00  点击:[]

2015年4月2日,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2014年度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在我省26个国家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12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15个省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进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经过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紧张细致地工作,截至5月21日,共为187名符合条件的贷款毕业生办理贷款代偿手续,总金额188.94万元,把国家的资助政策落到了实处。   

一、规范档案管理,为贷款代偿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规范有序的档案管理是做好助学贷款工作的基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建立了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建立专门档案室,设立专用档案盒、档案柜,国家助学贷款、奖助学金等各项材料分类有序存放,为后续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贷款合同是助学贷款工作最重要的档案材料,是整个贷款工作的核心与基础。在每年的助学贷款工作中,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老师除了网上审核贷款学生信息,还对贷款学生的《贷款审批表》和《贷款合同》的各项内容逐份认真审核,在确保相关材料准确无误后,按照贷款学生所在院系、年级有序排列贷款合同,分盒存放。每个档案盒封面填写贷款年度、起止时间、起止件号,档案盒内附有贷款学生的详细名单,在管理上清晰明了,在使用时便于查询。   

二、热情周到服务,助力毕业生及时享受国家资助

此次服务基层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对象从村官扩大到全省53个贫困县的特岗教师等基层工作人员,我校作为培养教育人才的专业院校,有大量贷款毕业生符合代偿条件。   

贷款合同是贷款代偿最重要的依据,缺少合同将无法享受国家的代偿政策。由于绝大多数贷款毕业生已毕业多年且已还清贷款,其个人留存的贷款合同几乎都出现损毁、遗弃或遗失情况,大量贷款毕业生回到母校办理贷款证明材料,并要求复印贷款合同。为使他们及时享受到国家资助政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老师加班加点,为贷款毕业生提供热情服务,每天十数次往返办公室和档案室,为学生查找、复印贷款合同近500份,并一一出具证明材料,无一遗漏和出错,使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全都及时享受到国家的资助政策。   

三、温暖真心关怀,拓展“服务育人”新空间

贷款毕业生都来自全省各地贫困县的乡镇中小学,他们不辞艰苦、任劳任怨地工作在基层、奉献在基层,他们既需要贷款代偿这样的能很好改善生活状况的国家资助政策,也更需要外界对他们的这种奉献与付出的理解、支持与鼓励。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老师在周到细致的服务之外,还与他们深入座谈,详细了解他们在基层的工作和生活情况,认真解答他们对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和金融政策的疑问,充分肯定他们响应国家号召奔赴贫困基层奉献自己的青春与热血,并热情鼓励他们努力工作和学习,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和水平,开创自己美好的未来、为国家做出更大的贡献。老师的真情关怀深深打动每一位贷款毕业生,他们对国家和母校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很多同学都表示还是母校的服务态度好,在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要把这份热情和真诚传递下去,教育服务好自己的每一位学生。   

四、国家助学贷款,让毕业生明天更美好

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对象从大学生村官、入伍大学生扩大到全省53个贫困县的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为在校大学生带来了福音。在现行政策下,贷款学生毕业后入伍或在全省53个贫困县从事公务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工作的,均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校期间没有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则不能享受该项资助政策。   

在此特别提醒广大在校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好处多多!首先,有效缓解在校学习期间家庭的经济压力;其次,通过申请贷款和还款,掌握了相当丰富的金融、诚信等知识,提升自身的综合能力;再次,毕业后从事相关工作可获得国家的再次资助,能很好地改善自己的工作和生活状况。   

国家助学贷款,让毕业生的明天更美好!   

上一条:河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试点单位评审专家组莅临我校实地考察
下一条:学校召开2015年征兵工作会议

关闭

打印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处 办公地址:


   龙子湖校区: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龙子湖北路22号  知行楼111办公室  邮编:450046

   象湖校区:郑州市郑开大道76号 学生办事大厅117办公室  邮编:451464

   邮  箱:xsc@haf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