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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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度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供稿单位:  编辑发布:学生处信息员  日期:2021-10-25 11:02  点击:[]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推动新时代全省教育系统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引导广大干部师生通过党史学习教育深刻认识党的非凡历程,自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树立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的信念和信心,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决定继续开展全省教育系统“两创两争”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1 年度全省教育系统“两创两争”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选工作的通知》(豫高发〔2021121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

1.文明班级:学校所有学生班级;

2.文明宿舍:学校所有学生宿舍;

3.文明学生:具有学校正式学籍的所有学生。

二、评选表彰名额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校可推荐文明班级6个、文明宿舍8个、文明学生10名,分别授予“河南省文明班级”“河南省文明宿舍”“河南省文明学生”荣誉称号,并为“河南省文明班级”班主任制发相应证书。

三、申报办法

1.推荐名额。各学院可推荐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学生各一个(名),学校将根据候选单位和候选学生的综合表现及取得成绩情况确定最终推荐名单。

2.材料提交。需提交的材料有:

1)推荐报告一份(写清楚推荐过程、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情况、公示情况等);

2)河南省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学生《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二份;

3)支撑类材料(能够佐证所取得的成绩,越充分越好)。

4)推荐名单在学院主页和班级群公示的截图。

以上材料均使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装订,一式二份,经学院审核、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于2021102812:00前报至党委学工部,同时提交申报表电子稿,象湖校区报至办事大厅117室,联系人:凌济政电子邮箱:5522686@qq.com龙子湖校区报至知行楼114室,联系人:樊学峰,电子邮箱:861919199@qq.com

四、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坚持精神文明重在建设的原则,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教育引导大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广大师生员工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文明程度,为推动全省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在评选过程中要注意深入挖掘抗洪抢险救灾和抗击本轮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表现优异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推荐申报时优先考虑、适度倾斜。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严格按照评选标准(见附件1认真开展评选推荐,拟推荐的候选集体和个人要利用学院网站、班级群等形式进行公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3.各学院要认真填报、审核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有弄虚作假等情况,经确认后取消参评资格,并在全校范围内通报。

附件(按照省委高校工委通知附件序号标示)

1.评选标准

3.文明班级申报表

5.文明宿舍申报表

11.文明学生申报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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