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高校学生工作典范,引导我校在“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中努力推动学生工作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我校“大美学工”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我校学生工作品牌。
2.我校管理服务学生的工作人员。
二、名额设置
1.“大美学工”优秀学生工作品牌:各学院优中选优,每个学院选报一项。
2.“大美学工”优秀学生工作者:各学院优中选优,每个学院选报一名。
三、评选条件
(一)“大美学工”优秀学生工作品牌
1.以校内组织机构为主体培育的学生工作品牌。
2.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不懈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密切联系高校学生工作实际,精心设计、长期培育,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 较强的实践价值和一定的示范推广价值。
3.育人成效突出。能够紧扣时代主题,立足学校实际,聚焦当前学生工作热点、焦点和难点,积极创新,破解学生工作难题,参与学生受益明显,品牌推广成效突出,在全省或者全校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形成了较为成熟且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曾受到省级及以上奖励(表彰)或被省级及以上媒体宣传报道。
4.品牌积淀深厚。培育三年以上(含三年),具有较强的科学 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在内容、形式、载体、方法、手段等方面 “新、高、实、深”,品牌优势明显,师生评价好、认可度高。
(二)“大美学工”优秀学生工作者
1.学校在岗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管理服务学生的工作人员。
2.政治立场坚定。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优良的职业素养,满足“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要求,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甘于奉献,深受师生爱戴,在学校及社会上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3.热爱学生工作。把做好学生工作作为职业追求,用真心对待学生,用真情感染学生,用心呵护学生成长,悉心培养学生成才,教育管理成效明显,指导学生成长成才成绩突出,事迹典型感人。
4.业务能力突出。基本素质全面,理论水平过硬,专业知识扎实,业务技能熟练,能够较好地承担起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的时代重任,并在一定范围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5.近三年学校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且个人曾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与管理服务学生有关的奖励或荣誉。未出现有损师德形象和违规违纪行为。
四、评选办法
优秀学生工作品牌和优秀学生工作者的评选在全校范围内优中选优,学校将选出优秀学生工作品牌一个和优秀学生工作者一名,推荐至省教育厅,参加全省“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品牌和“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者评选。
五、评选程序
1.宣传发动。各学院按照本次评选工作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院内选拔办法,广泛动员,在学院内积极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2.学院申报。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在精心组织学院内评选的基础上,各奖项分别推荐最多 1 项(名)参加学校评选。被推荐者要按要求填写申报表(详见附件),并提供相关获奖、报道的辅助证明材料,有条件的学院可提供5—10分钟的视频资料,申报优秀学生工作者另需提供个人2寸蓝底电子照片。各项材料经学院审核盖章后于5月24日12:00前以学院为单位报至学工部辅导员工作管理科(龙子湖校区知行楼114办公室),不受理个人申报。对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学院和个人,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评选活动的开展对提升我校学生管理工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组织。
(二)坚持客观公正,确保活动实效。各学院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定详细的评选推荐规范,确保推荐的项目(人选)具有真实性、代表性和示范性,严禁弄虚作假。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要以评选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先进典型,展示学院学生工作优良形象,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学先进、争先进、当先进” 的良好氛围,推动我校学生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联系人:王亚丽
联系方式:0371-61625107
附件:1.“大美学工”优秀学生工作品牌申报表
2.“大美学工”优秀学生工作者申报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1 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