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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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诚信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供稿单位:  编辑发布:学生处信息员  日期:2021-05-25 15:15  点击:[]

各学院:  

为增强大学生的诚信意识、感恩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将诚信教育转化为大学生自觉的素养与行为,不断提升诚信育人工作成效,学校决定深入开展2021年“诚信教育宣传月”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感党恩跟党走,诚信成长成才”  

二、活动时间

2021年5月24日—6月20日  

三、活动范围

全体在校学生  

四、活动安排

(一)“一人一承诺”诚信承诺签名活动

时间:5月下旬—6月中旬  

主办单位:学生处  各学院  

活动内容:“讲文明,重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是我们每一个人道德品质和行为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在全体学生中开展“一人一承诺”诚信承诺签名活动,对学生“晓之以理 动之以情 导之以行 持之以恒”,让学生积极主动进行道德认识和道德实践,逐步提高自身道德素养和诚信修养,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  

(二)“感党恩跟党走,诚信成长成才”征文大赛

时间:5月下旬—6月上旬  

主办单位:学生处  

承办单位:文化与传播学院  

活动内容: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各学院充分宣传,营造氛围,组织本学院师生结合自身成长成才经历,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积极参加征文大赛。学院进行评比后,选取1-5篇文章参加学校大赛,学生处将获奖作品通过展板、网站等渠道进行宣传展示。比赛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感恩 励志 诚信”主题创意设计大赛

时间:5月下旬—6月上旬  

主办单位:学生处  

承办单位:艺术设计学院  

活动内容:各学院充分宣传,营造氛围,组织本学院学生积极参赛,学院进行评比后,选取1-5项作品参加学校大赛,学生处将获奖作品通过展板、网站等渠道进行宣传展示,以达到感恩教育、诚信教育的目的。比赛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开展掌握金融知识,预防网络诈骗活动

时间:5月下旬—6月上旬  

主办单位:学生处  

承办单位:金融学院  

活动内容:通过金融知识讲座、横幅、展板宣传等,让大学生掌握基础征信、金融知识,抵制校园不良网贷及网络诈骗,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进一步增强大学生的诚信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五)学生资助诚信教育系列活动

1、“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

时间:6月上旬  

主办单位:各学院  

活动内容:通过展板、海报、横幅等方式宣传学生资助政策及诚信教育,营造诚信校园氛围,组织学生进行诚信签名活动。  

2、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诚信教育活动

时间:6月中旬前  

主办单位:学生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各学院  

各学院组织贷款毕业生在“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中完成贷款毕业确认,并按要求及时提交《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信用档案》《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等材料。  

各学院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2021届贷款毕业生诚信教育活动,促进学生树立诚信观念,增强法律意识,及时履行助学贷款合同,保持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  

3、资助政策宣讲“两节课”活动

时间:5月下旬—6月中旬  

主办单位:学生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各学院  

各学院通过资助政策解读及向学生发放《资助政策简介》等相关资助政策宣传资料,让学生全面了解国家的资助政策及具体的申请、发放操作办法等。让学生回家给家长讲清楚资助政策,使广大家长知晓教育资助政策,解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入下一阶段学习的后顾之忧,确保他们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同时教育学生用好资助资金,勤俭节约,学会感恩。  

4、给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家长寄一封信

时间:6月中旬  

主办单位:学生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各学院  

学校将资助政策和本学期学生受助情况,以一封信的形式告知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家长,确保学生家长了解相关资助政策和学生在校期间获得资助的情况,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确保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六)各学院诚信教育特色活动

各学院还可以结合诚信主题班会、校园文化建设、社会实践等活动,精心安排贴近学生生活的具有学院特色的诚信教育活动,如诚信自强之星评选、诚信演讲比赛、诚信书法展、诚信漫画展、观看诚信宣传片、组织诚信考试签名仪式等,广泛宣传诚信文化,大力普及征信知识,充分调动学生参与热情,进一步提高学生诚信意识,培育诚信品质。  

五、活动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诚信教育宣传月”系列活动,把诚信宣传教育活动摆在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注重宣传成效,提升诚信教育水平。  

(二)以“诚信教育宣传月”系列活动为契机,结合各学院学生工作实际,积极组织,认真参与,做到守土有责、上下联动、层层落实诚信教育宣传工作,努力办实事、求实效。  

(三)做好“诚信教育宣传月”系列活动的总结工作,及时报送诚信教育宣传进展情况、宣传典型素材等,促进学校学生工作发展,学生处将择优推广宣传并推荐到上级部门。  

各学院于6月30日前,将“诚信教育宣传月”系列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将电子版报送至学生处龚洪德邮箱277266755@qq.com,相关活动开展实物、图片等同时报送。学校将对组织得力、成绩突出的学院颁发荣誉证书及发放奖品,各学院活动开展情况计入2021年度学生工作考核。  

                                                       学 生 处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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