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申请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豫教资〔2017〕74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7—2018学年度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退役一年以上,考入河南财政金融学院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重点注意: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生、9月份退役并于当年9月份入学的退役士兵新生、享受过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以前学历阶段享受过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政策的学生,均不能享受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政策。
二、资助标准
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申请金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学费标准低于8000元的,按实际收费标准申请。
三、具体要求
1、积极宣传政策
各院系要做好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宣传工作,使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知晓受助的条件、标准、办理程序,避免出现退役士兵学生在上学数年甚至毕业后才知道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现象。超过两年时效期的学生将无法正常享受学费资助资格。
2、材料填写与报送
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2017—2018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附件1),填写申请表时不得随意涂改,申请表中关于服役期间的填写应有具体的起始年月。申请表必须由学生本人签字,签名不可打印或由他人代签。
按照政策规定,申请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的学生需提供相关部门对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的证明。
各院系核实学生填写的《申请表》信息无误后,填写《2017—2018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审核汇总表》(附件2)。
《汇总表》、《申请表》、自主就业证明及学生本人的退伍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于9月29日前以院系为单位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277266755@qq.com,标题处注明:“退役士兵学费资助—XX学院/系”。同时通知申请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的学生于9月30日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在线申请。
联系人:龚洪德 电话:69303618
附件:
1、2017—2018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
2、2017—2018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审核汇总表
学 生 处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