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
我院学生李家意由于便于就业,兴趣爱好等原因,提出转学申请,我院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文件有关文件规定,对该学生进行了资格及转学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审查,不存在冒名顶替舞弊入学等行为,且转学证明材料真实、正当、充分,符合转学条件。经研究决定,同意李家意的转学申请,并已通过我校学校网站(网址:http://xsc.haie.edu.cn/)进行了三日的公示无异议。
特此报告。
上一条:关于学生转专业学习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学生资助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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