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了更好地了解2015级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一步做好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学工部心理咨询中心拟对2015级学生(普本、普专、3+2、13级五年制)开展心理健康普查工作。现将心理健康普查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普查时间
2015年11月3日—11月5日 晚6:00—9:00
二、普查内容
1、普查对象:2015级学生(普本、普专、3+2、13级五年制)
2、普查地点:启慧楼四楼机房
三、工作要求
1、请各位15级新生辅导员通知所带班级所有学生准时参加本次普查测试(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3);
2、各班级心理委员在普查测试前,通知学生记准自己的学号,宣读心理测试指导语(见附件1);
3、各班级心理委员在普查地点核对本班学生姓名、学号,指导学生阅读心理健康普查软件操作说明(见附件2)。
四、注意事项
1、答题时,请勿相互参照、观看、交头接耳,须独立完成;
2、普查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现场向普查工作人员咨询并登记;
3、如果学生信息没有导入系统,可以通过网页上注册,中心审核后即可启用账号(审核时间不超过24小时);
4、如有其他问题,可到心理咨询中心处咨询。
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2003室
电话:0371-69303871
学工部心理咨询中心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