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让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享受到国家助学贷款、奖助学金等资助,结合疫情防控要求,现将近期学生资助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助政策宣讲“两节课”活动
各学院通过网站、微信、QQ、钉钉等,向学生发放《资助政策简介》等相关资助政策宣传资料,让学生全面了解国家的资助政策及具体的申请、发放操作办法等,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申请相应资助,解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后顾之忧,确保他们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同时教育学生用好资助资金,勤俭节约,学会感恩。
二、生源地助学贷款
各学院通知贷款学生(含21级新生),将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具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交至各班辅导员处(返校前可以只提交照片),以学院为单位将贷款学生信息进行统计汇总(格式见附件1),统一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回执录入工作。各学院于9月17日(周五)下午5点前将统计表电子版、纸质版扫描件发至277266755@qq.com;学生返校后,将统计表纸质版、学生提交的受理证明(与统计表排序一致)分别交至龙子湖校区、象湖校区学生处办公室(龙子湖校区学生处办公室在知行楼111室,联系人:龚洪德,电话:61625162;象湖校区办公室在行知楼学生办事大厅117室,联系人:关瑞峰,电话:15837197261)。
三、高校助学贷款
各学院核对已交费学生信息、生源地贷款学生信息,将拟申请高校助学贷款学生信息进行统计汇总(格式见附件2),于9月17日(周五)下午5点前将统计表电子版、纸质版扫描件发至277266755@qq.com。
通知拟申请高校助学贷款学生抓紧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www.csls.cdb.com.cn),进行2021年度高校助学贷款申请(流程见附件3);学生返校后,及时提交《河南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见附件4,双面打印)。
四、国家奖助学金情况
目前学生尚未返校,各学院按《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要求,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指标,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的时间节点,及时收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进行困难认定、公示。待省资助中心将学校奖助学金名额下发后,迅速完成奖助学金评选工作。
五、勤工助学等资助
受疫情影响,目前学生尚未返校,各学院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指标,及时进行困难认定,并收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统计有勤工助学意向的学生信息,待学生返校后,及时完成勤工助学选聘等工作。
学 生 处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