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级学生转专业方案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612号)和《河南财政金融学院转学转专业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各学院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2021级学生转专业工作。
一、2021级学生转专业基本原则
1.转入专业可接纳转入学生人数大于报名学生人数的,转入专业可以全部接纳报名学生(当年招生限制文理考生类别的除外)。
2.转入专业可接纳转入学生人数小于报名学生人数的,转入学院可按照报名学生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统考课程总成绩或者所报专业要求的统考课程成绩择优接收,也可以自行组织测试,但测试内容不得超过同类学生水平。
3.转入专业2021年招生时如果为文理兼收,则各学院不得随意设置“只接收文(理)科学生”等转入限制条件;转入专业2021年招生时如果只招收文(理)科考生,那么本次转专业也要按照招生时要求,只能接收文(理)科考生转入。
二、2021级学生转专业相关要求
1. 请各学院通知拟转专业学生到学生处网站下载《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并认真填写,同时各学院将拟转专业学生申请进行审核汇总,于3月4日(周五)上午12:00前将《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学生拟转专业情况汇总表》报送至学生处(纸质版需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iuyi@hacz.edu.cn,电子表格格式不要随意变动)。
2.转入学院要求进行面试或者笔试的,面试或者笔试方案应在3月4日(周五)上午12:00前报学生处审核备案,学生处将审核后的方案公示在学校网站上,各学院在3月4日下午统一组织面试或者笔试。
3.学生处根据转专业总体情况通知各学院组织需要参加面试、笔试的转专业学生及时参加转入专业面试、笔试。
4.学生处将转专业结果汇总后报学校研究决定。
附件:
1.《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学生拟转专业情况汇总表》
2.《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3.《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可接纳的转专业学生人数和专业限制一览表》
学生处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