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2023年辅导员培训班的通知

供稿单位:  编辑发布:学生处信息员  日期:2023-08-18 16:25  点击:[]

 

关于举办2023年辅导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学院: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时代新人铸魂工程”,全面提升我校辅导员队伍素质能力,切实推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决定举办2023年辅导员培训班。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帮助新入职辅导员尽快适应岗位要求,夯实基础知识,构建知识结构,掌握岗位工作技能,提升工作胜任力;进一步提升辅导员队伍的政治能力、专业素养和职业技能,以高素质辅导员队伍建设支撑高质量思想政治工作,为推进学校高质量内涵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参培人员

各学院党总支书记自愿参加,党总支副书记、全体专兼职辅导员须按时参加。

三、培训时间

2023821-24

四、培训地点

龙子湖校区行政中心一楼会议室

五、培训内容

结合新入职辅导员业务培训需要,围绕职业能力和岗位职责内容设置课程模块,具体课程如下表:

 

时间

培训内容

 

821日上午

9:10开班仪式  校党委副书记王勇军致辞

9:40集体合影

10:00-11:30校党委学工部长李钊谈如何当好一名辅导员

821日下午

14:30-15:30思想政治科业务培训

15:40-16:40辅导员工作管理科业务培训

822日上午

9:30-10:30学籍管理科业务培训

10:40-11:40学生管理科业务培训

822日下午

14:30-16:40资助管理科业务培训

823日上午

9:30-10:30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心理健康工作培训

10:40-11:40招生就业处就业工作培训

823日下午

14:30-15:30优秀辅导员代表介绍经验

15:40-16:40优秀辅导员代表介绍经验

824日上午

9:30-11:00副校长王孝俊作专题讲座

11:10-11:40结班仪式

六、培训要求

1. 高度重视。本次培训是提高我校新入职辅导员素质能力、专业水平和职业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及时通知并组织本学院辅导员克服困难、按时参加培训。

2. 严格管理。全体辅导员要积极参加培训,不得迟到、早退,提前10分钟到场;本次培训将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原则上不予请假,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经学院党总支审批,报学工部备案。

3. 认真学习。全体辅导员在培训期间要认真听讲,做好笔记,积极思考,注重交流提高,把理论学习与落实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促进学习成果向工作实践转化,推动工作,切实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本次培训情况将纳入学校本年度对辅导员的工作考评。

 

 

党委学工部

                         2023818

 

 

 

上一条:关于参加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培训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受灾地区学生摸排救助工作的通知

关闭

打印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处 办公地址:


   龙子湖校区: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龙子湖北路22号  知行楼111办公室  邮编:450046

   象湖校区:郑州市郑开大道76号 学生办事大厅117办公室  邮编:451464

   邮  箱:xsc@haf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