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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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辅导员值班的通知

供稿单位:  编辑发布:学生处信息员  日期:2023-09-15 12:02  点击:[]

学院

为进一步发挥辅导员主体作用,强化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保证学生学习生活秩序,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现将近期辅导员值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值班时间

工作日期间只进行夜间值班,时间为19:00至第二天8:00;周六、周日增加白天值班,时间为8:00—19:00

二、值班人员

全体专兼职辅导员

三、值班职责

1.接待来访学生,为学生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和指导,解决学生在学习、生活、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实际问题;

2.深入学生宿舍,主动了解学生思想、生活状况,积极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强学生防火、防盗、晚归等安全意识及养成教育;

3.及时处理涉及学生的突发事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值班辅导员在接报后应第一时间赶到事发地,调查了解情况、妥善处理,同时迅速、准确的向学院、学生处保卫处等报告相关情况,防止事态扩大;

4.完成学校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值班管理

1.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为本单位学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监督辅导员落实值班制度,根据工作实际妥善安排值班签到。

2.辅导员值班纳入辅导员考核。

3.值班辅导员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值班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做好值班记录并留档备查,不允许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因故不能值班,须提前做好调班并写出书面申请,由副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报辅导员工作管理科备案,否则一经抽查发现按照脱岗处理。

五、注意事项

1.男辅导员值班室在A区2号楼520房间,女辅导员值班室在A区3号楼340房间。值班室放置有水卡,可在宿舍走廊直饮水机接水。

2.请各位辅导员按照值班表按时值班,不得换班。                                                              3.值夜班的辅导员在就寝前要到学生公寓楼区域进行巡视,了解相关动态。值班期间涉及到其他学院事宜,可与相关学院领导联系。遇到重大情况需第一时间报告学校中层干部总值班室,电话69303678;    保卫处电话:69303655(龙子湖),85305110(象湖);校医院电话:象湖值班电话:85305008,龙子湖值班电话:66078232 ,18838183113,15516166482,13608428199;

学工部

2023年9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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