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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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入伍(退役复学)学生资助政策及申请流程

供稿单位:  编辑发布:学生处信息员  日期:2023-11-01 09:43  点击:[]

一、入伍学生资助政策

入伍学生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

1.资助对象:

入伍在校生

入伍应往届毕业生

直招士官

注意:高校新生入伍,不能申请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待退役复学后,按退役复学生身份申请学费减免。

2.资助项目

①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

资助标准: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例如,学生入伍前在校学习2年,2年共申请助学贷款16000元,学费标准为4400*2=8800元,则补偿8800元。


退役复学在校生资助

1.资助对象

退役复学学生:指以大学生身份入伍退役后复学的学生。

退役入学学生:指退役后参加高考或单招被学校录取的自主就业学生。

2.资助项目

①学费减免

资助标准:按退役后实际就读年限资助,每年申请一次,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②退役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

资助标准:按退役后实际就读年限资助,每年3300元,复学后每学期申报一次。

注意;退役复学(或入学)专升本学生如果在专科阶段已享受学费资助,在本科阶段就不再享受,但可以享受助学金资助


二、申请流程


学校财务处:  龙子湖校区行政楼112室,电话69303667

学生资助中心:龙子湖校区知行楼111室,电话61625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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