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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学生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的通知

供稿单位:  编辑发布:学生处信息员  日期:2023-11-06 16:55  点击:[]

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学生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育优良学风与校风,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并参加正常学习活动满一学年(两学期)的普通全日制学生及其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要求

1.各学院成立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评选工作。

2.各学院组织学生工作人员及全体学生深入学习《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认真开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

3.评选的条件、比例、程序、要求和奖励办法,按照《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学生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办法(修订)》执行。

4.“学工系统”中有关申报表格中的“先进事迹”须以第三人称书写。

三、材料提交

各学院请于11月25日前提交下列材料:

1.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报告纸质版;

2.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申报表(通过“学工系统”导出打印);

3.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学生先进集体奖金发放表(见附件)电子稿和纸质稿。

龙子湖校区报送至知行楼111办公室,联系人:张轶文;象湖校区报送至行知楼学生服务大厅117办公室,联系人:王云。


附件:《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学生先进集体奖金发放表》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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