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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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供稿单位:  编辑发布:学生处信息员  日期:2024-02-27 17:45  点击:[]

各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和《河南财政金融学院转学转专业管理办法》(豫财院字〔201911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我校2023级学生转专业工作。各学院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2023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各阶段工作及完成时间通知如下:

一、2023级学生转专业基本原则

1.各学院认真核实本学院2023级全部专业现有学生人数、拟转出学生人数,科学制定可接纳转入学生人数,同时对可接纳学生的专业提出转入要求,不能接纳学生的专业也须注明,于202431日上午12:00前将《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可接纳的转专业学生人数和专业限制一览表》(附件1)、本学院转专业总体工作方案、面试(笔试)方案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送至学生处,学生处审核后,在学生处和各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2.各学院应按照“专业调整要面向学生个性化、多样化的学习和发展需求,尊重学生兴趣和专长,创新工作模式,因材施教,释放潜能”的基本要求,科学制定本学院转专业总体工作方案,同时成立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各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原则上遵循以下几点:

1)转入专业可接纳转入学生人数大于或等于报名学生人数的,转入专业可考虑全部接纳报名学生(当年招生限制文理考生类别的除外)。

2)转入专业可接纳转入学生人数小于报名学生人数的,转入学院可自行组织测试(含笔试、面试等形式),测试内容不得超过同类学生水平。转入学院也可按照报名学生第一学期期末统考课程成绩或者所报专业要求的统考课程成绩择优接收。

(3)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规定,不得跨录取批次转专业。

二、2023级学生转专业相关要求

1.各学院务必通知有转专业需求的学生到学生处网站下载《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并认真填写,学院审核通过后由学生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学工系统”提交转专业申请,并以附件形式拍照上传“转专业申请表”和成绩单(申请表、成绩单均需加盖学院公章)。

2.本年度转专业各流程均通过“学工系统”进行,学生申请流程和学院审批流程可通过学生处网站查阅。

3.各学院负责组织申请转入的学生按时参加转入学院的测试。

4.学生处将转专业结果审核汇总后报学校研究,最终确定本年度转专业结果。

三、其他事项

1.本年度转专业纸质版材料均需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按要求报送学生处(象湖校区报送至办事大厅117室,龙子湖校区报送至知行楼111室),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处邮箱xsc@hafu.edu.cn(电子表格格式不要变动)。

2.2023级学生转专业各环节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事项

备注

31

上午12:00

各学院提交《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可接纳的转专业学生人数和专业限制一览表》、各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以及面试、笔试方案

包含纸质版(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和电子版

31

下午17:00

各学院在学院网站公布转专业方案以及面试、笔试方案

学生处审核后公布

35

下午17:00

拟转专业学生通过学工系统提交申请,转出学院审核

审核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纸质版以及学工系统申请

310

下午17:00

转入学院组织测试,并在学工系统审核


311

上午12:00

学生处审核汇总后,报校长办公会审议

学生学籍调整时间待学校审核通过后另行通知


附件:

1.《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可接纳的转专业学生人数和专业限制一览表》

2.《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学生处

2024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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