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请申请转专业学生认真查看“转入专业要求”,及时关注转入学院网站转专业通知,按时参加转入学院组织的面试或笔试,转专业期间保持手机畅通。各学院转专业具体方案以学院网站公示为准。 |
序号 |
学院名称 |
专业名称
|
层次 (本科/专科) |
可接纳转专业学生人数 |
转入专业要求 |
备注 |
1 |
财政税务学院 |
财政学 |
本科 |
41 |
1.学籍、学科、学制符合国家和学校相关政策要求;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没有受过学校纪律处分、党纪处分、政府行政及司法处理; 3.学习勤奋,成绩良好,在校所学课程考核成绩全部合格,课程考核成绩综合排名在班级前40%; 4.对拟转入专业具有浓厚学习兴趣,学习能力强,综合素质高; 5.身心健康,能够顺利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任务; 6.参加财政税务学院组织的面试,择优录取。 |
具体方案请到财政税务学院官网查看 |
2 |
财政税务学院 |
税收学 |
本科 |
60 |
1.学籍、学科、学制符合国家和学校相关政策要求;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没有受过学校纪律处分、党纪处分、政府行政及司法处理; 3.学习勤奋,成绩良好,在校所学课程考核成绩全部合格,课程考核成绩综合排名在班级前40%; 4.对拟转入专业具有浓厚学习兴趣,学习能力强,综合素质高; 5.身心健康,能够顺利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任务; 6.参加财政税务学院组织的面试,择优录取。 |
具体方案请到财政税务学院官网查看 |
3 |
财政税务学院 |
资产评估 |
本科 |
40 |
1.学籍、学科、学制符合国家和学校相关政策要求;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没有受过学校纪律处分、党纪处分、政府行政及司法处理; 3.学习勤奋,成绩良好,在校所学课程考核成绩全部合格,课程考核成绩综合排名在班级前40%; 4.对拟转入专业具有浓厚学习兴趣,学习能力强,综合素质高; 5.身心健康,能够顺利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任务; 6.参加财政税务学院组织的面试,择优录取。 |
具体方案请到财政税务学院官网查看 |
4 |
法学院 |
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 |
本科 |
40 |
1.经省级招生部门正式录取的我校普通全日制一年级学生;2.思想品德良好,没有受过学校纪律处分、党纪处分、政府行政及司法处理;3.热爱法学、社会学,入学考试相关成绩优秀,优先考虑学生的个人兴趣和发展潜力,确保转入法学院的学生具备足够的学术能力和适应能力;4. 态度端正、身心健康、勤奋刻苦,能够积极配合学院相关工作;5.学习勤奋,所学课程考试全部合格,能够顺利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任务,原则上成绩排名在本班级的中上水平。 |
当学生符合以上条件时,若可接纳转入学生人数大于报名学生人数的,全部接纳报名学生;若可接纳转入学生人数小于报名学生人数的,学院统一组织面试,并结合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外语成绩(占比50%)及面试成绩(占比50%),择优选择接纳。 |
5 |
法学院 |
社会工作 |
本科 |
40 |
1.经省级招生部门正式录取的我校普通全日制一年级学生;2.思想品德良好,没有受过学校纪律处分、党纪处分、政府行政及司法处理;3.热爱法学、社会学,入学考试相关成绩优秀,优先考虑学生的个人兴趣和发展潜力,确保转入法学院的学生具备足够的学术能力和适应能力;4. 态度端正、身心健康、勤奋刻苦,能够积极配合学院相关工作;5.学习勤奋,所学课程考试全部合格,能够顺利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任务,原则上成绩排名在本班级的中上水平。 |
当学生符合以上条件时,若可接纳转入学生人数大于报名学生人数的,全部接纳报名学生;若可接纳转入学生人数小于报名学生人数的,学院统一组织面试,并结合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外语成绩(占比50%)及面试成绩(占比50%),择优选择接纳。 |
6 |
工程经济学院 |
工程造价 |
本科 |
42 |
无 |
具体方案请到工程经济学院官网查看 |
7 |
工程经济学院 |
工程管理 |
本科 |
50 |
无 |
具体方案请到工程经济学院官网查看 |
8 |
工商管理学院 |
电子商务 |
本科 |
20 |
申请转入学生应符合学校《河南财政金融学院转学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豫财院字〔2024〕181号)文件规定,按照报名学生第一学期期末统考课程成绩或者所报专业要求的统考课程成绩择优接收。 |
具体方案请到工商管理学院官网查看 |
9 |
工商管理学院 |
物流管理 |
本科 |
20 |
申请转入学生应符合学校《河南财政金融学院转学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豫财院字〔2024〕181号)文件规定,按照报名学生第一学期期末统考课程成绩或者所报专业要求的统考课程成绩择优接收。 |
具体方案请到工商管理学院官网查看 |
10 |
工商管理学院 |
人力资源管理 |
本科 |
20 |
申请转入学生应符合学校《河南财政金融学院转学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豫财院字〔2024〕181号)文件规定,按照报名学生第一学期期末统考课程成绩或者所报专业要求的统考课程成绩择优接收。 |
具体方案请到工商管理学院官网查看 |
11 |
环境经济学院 |
环境科学 |
本科 |
20 |
理科考生,第一学期无挂科。 |
具体方案请到环境经济学院官网查看 |
12 |
会计学院 |
财务管理 |
本科 |
20 |
1.经省级招生部门正式录取的、我校普通全日制一年级学生; 2.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规定,不得跨录取批次转专业; 3.思想品德良好,没有受过学校纪律处分、党纪处分、政府行政及司法处理; 4.学习勤奋,成绩良好,所学课程考试全部合格,成绩排名在本班级总人数的25%(含25%)以内; 5.本科已学习《高等数学》或《微积分》课程; 6.身心健康,能够顺利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任务; 7.学生确有某种特长或对某专业具有浓厚学习兴趣,转换专业之后有利于发挥所长和个人成长成才。
|
当学生符合以上条件时,若转入专业可接纳转入学生人数大于报名学生人数的,转入专业可以全部接纳报名学生;若转入专业可接纳转入学生人数小于报名学生人数的,则根据2024至2025学年第一学期各科学习成绩平均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
13 |
会计学院 |
会计学 |
本科 |
90 |
1.经省级招生部门正式录取的、我校普通全日制一年级学生; 2.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规定,不得跨录取批次转专业; 3.思想品德良好,没有受过学校纪律处分、党纪处分、政府行政及司法处理; 4.学习勤奋,成绩良好,所学课程考试全部合格,成绩排名在本班级总人数的25%(含25%)以内; 5.本科已学习《高等数学》或《微积分》课程; 6.身心健康,能够顺利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任务; 7.学生确有某种特长或对某专业具有浓厚学习兴趣,转换专业之后有利于发挥所长和个人成长成才。
|
当学生符合以上条件时,若转入专业可接纳转入学生人数大于报名学生人数的,转入专业可以全部接纳报名学生;若转入专业可接纳转入学生人数小于报名学生人数的,则根据2024至2025学年第一学期各科学习成绩平均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
14 |
会计学院 |
审计学 |
本科 |
17 |
1.经省级招生部门正式录取的、我校普通全日制一年级学生; 2.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规定,不得跨录取批次转专业; 3.思想品德良好,没有受过学校纪律处分、党纪处分、政府行政及司法处理; 4.学习勤奋,成绩良好,所学课程考试全部合格,成绩排名在本班级总人数的25%(含25%)以内; 5.本科已学习《高等数学》或《微积分》课程; 6.身心健康,能够顺利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任务; 7.学生确有某种特长或对某专业具有浓厚学习兴趣,转换专业之后有利于发挥所长和个人成长成才。
|
当学生符合以上条件时,若转入专业可接纳转入学生人数大于报名学生人数的,转入专业可以全部接纳报名学生;若转入专业可接纳转入学生人数小于报名学生人数的,则根据2024至2025学年第一学期各科学习成绩平均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
15 |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本科 |
16 |
理科生 |
具体方案请到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官网查看 |
16 |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本科 |
16 |
理科生 |
具体方案请到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官网查看 |
17 |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
智能科学与技术 |
本科 |
18 |
理科生 |
具体方案请到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官网查看 |
18 |
教育科学学院 |
学前教育 |
本科 |
58 |
不设置文理科限制 |
具体方案请到教育科学学院官网查看 |
19 |
教育科学学院 |
应用心理学 |
本科 |
11 |
不设置文理科限制 |
具体方案请到教育科学学院官网查看 |
20 |
金融学院 |
金融学 |
本科 |
35 |
1.经省级招生部门正式录取的我校普通全日制一年级学生;2.思想品德良好,没有受过学校纪律处分、党纪处分、政府行政及司法处理;3.学习勤奋,成绩良好,所学课程考试全部合格;4.本科已学习外语、《高等数学》或《微积分》课程;5.身心健康,能够顺利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任务;6.学生确有某种特长或对某专业具有浓厚学习兴趣,转换专业之后有利于发挥所长和个人成长成才。 |
当学生符合以上条件时,若转入专业可接纳转入学生人数大于报名学生人数的,转入专业可以全部接纳报名学生;若转入专业可接纳转入学生人数小于报名学生人数的,则根据2024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统考课程总成绩择优选择接纳。 |
21 |
金融学院 |
投资学 |
本科 |
15 |
1.经省级招生部门正式录取的我校普通全日制一年级学生;2.思想品德良好,没有受过学校纪律处分、党纪处分、政府行政及司法处理;3.学习勤奋,成绩良好,所学课程考试全部合格;4.本科已学习外语、《高等数学》或《微积分》课程;5.身心健康,能够顺利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任务;6.学生确有某种特长或对某专业具有浓厚学习兴趣,转换专业之后有利于发挥所长和个人成长成才。 |
当学生符合以上条件时,若转入专业可接纳转入学生人数大于报名学生人数的,转入专业可以全部接纳报名学生;若转入专业可接纳转入学生人数小于报名学生人数的,则根据2024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统考课程总成绩择优选择接纳。 |
22 |
金融学院 |
保险学 |
本科 |
15 |
1.经省级招生部门正式录取的我校普通全日制一年级学生;2.思想品德良好,没有受过学校纪律处分、党纪处分、政府行政及司法处理;3.学习勤奋,成绩良好,所学课程考试全部合格;4.本科已学习外语、《高等数学》或《微积分》课程;5.身心健康,能够顺利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任务;6.学生确有某种特长或对某专业具有浓厚学习兴趣,转换专业之后有利于发挥所长和个人成长成才。 |
当学生符合以上条件时,若转入专业可接纳转入学生人数大于报名学生人数的,转入专业可以全部接纳报名学生;若转入专业可接纳转入学生人数小于报名学生人数的,则根据2024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统考课程总成绩择优选择接纳。可接纳人数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
23 |
经济与贸易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本科 |
11 |
非艺术、体育类 |
具体方案请到经济与贸易学院官网查看 |
24 |
经济与贸易学院 |
国际商务 |
本科 |
6 |
非艺术、体育类 |
具体方案请到经济与贸易学院官网查看 |
25 |
经济与贸易学院 |
数字经济 |
本科 |
22 |
理科考生 |
具体方案请到经济与贸易学院官网查看 |
26 |
旅游管理学院 |
会展经济与管理 |
本科 |
20 |
无 |
具体方案请到旅游管理学院官网查看 |
27 |
体育与健康管理学院 |
健康服务与管理 |
本科 |
30 |
理科(“3+综合”省份考生),不提科目要求(“3+3”选考模式省份考生),物理/历史均可(“3+1+2”选考模式省份考生) |
具体方案请到体育与健康管理学院官网查看 |
28 |
统计与数学学院 |
金融数学 |
本科 |
10 |
只接收理科学生,数学基础好、没有挂科 |
具体方案请到统计与数学学院官网查看 |
29 |
统计与数学学院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本科 |
25 |
只接收理科学生,数学基础好、没有挂科 |
具体方案请到统计与数学学院官网查看 |
30 |
外国语学院 |
商务英语 |
本科 |
20 |
无 |
所有拟转入学生必须参加外国语学院组织的面试,符合英语水平要求的学生方可转入,具体方案请到外国语学院官网查看 |
31 |
文化与传播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本科 |
90 |
无 |
具体方案请到文化与传播学院官网查看 |
32 |
文化与传播学院 |
网络与新媒体 |
本科 |
不限 |
无 |
具体方案请到文化与传播学院官网查看 |
33 |
艺术设计学院 |
公共艺术 |
本科 |
3 |
只允许艺术类专业申请 |
具体方案请到艺术设计学院官网查看 |
34 |
音乐学院 |
音乐学 |
本科 |
|
不接收转专业 |
不接收转专业 |
35 |
软件学院 |
软件工程 |
本科 |
0 |
无 |
不接收转专业 |
36 |
软件学院 |
大数据技术(软件类2年制) |
专科 |
8 |
不接纳外院学生转入,本院4个专科专业学生可申请互转 |
具体方案请到软件学院官网查看 |
37 |
软件学院 |
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类2年制) |
专科 |
12 |
不接纳外院学生转入,本院4个专科专业学生可申请互转 |
具体方案请到软件学院官网查看 |
38 |
软件学院 |
软件技术(软件类2年制) |
专科 |
25 |
不接纳外院学生转入,本院4个专科专业学生可申请互转 |
具体方案请到软件学院官网查看 |
39 |
软件学院 |
数字媒体技术(软件类2年制) |
专科 |
15 |
不接纳外院学生转入,本院4个专科专业学生可申请互转 |
具体方案请到软件学院官网查看 |
40 |
国际教育学院(韦伯国际学院) |
大数据与会计(中外合作办学) |
专科 |
32 |
无 |
具体方案请到国际教育学院官网查看 |
41 |
国际教育学院(韦伯国际学院)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
专科 |
6 |
无 |
具体方案请到国际教育学院官网查看 |
42 |
国际教育学院(韦伯国际学院) |
金融服务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
专科 |
10 |
无 |
具体方案请到国际教育学院官网查看 |
43 |
国际教育学院(韦伯国际学院) |
应用韩语(中外合作办学) |
专科 |
10 |
无 |
具体方案请到国际教育学院官网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