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培养选树新时代毕业生先进典型,引导广大毕业生为建设教育强国矢志奋斗,成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办学〔2025〕112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关于评选2025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具有我校学籍的2025届全日制普通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爱国情怀深厚。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提出的各项要求,热爱祖国,脚踏实地。
2.学习成绩优异,自觉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所修课程全部及格。品德优秀,诚信意识较强和学术道德良好,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3.道德品质突出,素质能力过硬。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主动参加体育锻炼、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学科竞赛和志愿服务活动,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省级优秀毕业生需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二)优先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1.在校期间多次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员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党员干部等或奖学金的学生。
2.专业技能突出,在校期间获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技能人员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实践、创新能力强,在学术、科研、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创意大赛、职业规划大赛等省级及以上的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
3.响应国家号召参军入伍、献身国防事业。积极参加基层就业项目,自愿赴西部、边远地区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乡村振兴就业。自主创业或参与创业且成绩显著,能够以创业带动就业。
(三)直接推荐
在社会突发公共事件中,冲锋在抢险、救灾、救人一线,见义勇为、主动担当,获得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不含政府部门组成部门、内设机构等)颁发的荣誉表彰(表扬信、感谢信、志愿服务证明等除外),不受2%名额限制。
三、评选比例及名额
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各学院应届本专科毕业生人数比例、2025届毕业生考研率、专升本率等综合因素,各学院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具体名额见下表:
学院 |
名额 |
学院 |
名额 |
财政税务学院 |
9 |
法学院 |
5 |
工程经济学院 |
8 |
工商管理学院 |
5 |
金融学院 |
8 |
经济与贸易学院 |
5 |
会计学院 |
7 |
旅游管理学院 |
6 |
国际教育学院 (韦伯国际学院) |
10 |
环境经济学院 |
3 |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
8 |
教育科学学院 |
3 |
软件学院 |
4 |
体育与健康管理学院 |
3 |
统计与数学学院 |
3 |
外国语学院 |
3 |
文化与传播学院 |
3 |
艺术设计学院 |
4 |
音乐学院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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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各学院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评选标准,坚持培优选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班级、学院逐级进行推荐,最终由学校审核把关,在规定比例内推荐评选出优秀应届毕业生人选。
(一)评选程序
1.班级推荐。班级在本人申请、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对照条件确定向学院提交推荐名单。
2.学院推荐。各学院对班级推荐人选逐一审核,综合考察,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按照学校给定的名额向学校推荐名单,报学生处审核同时向全院学生公示3天。
3.学校审核。学生处全面审核各学院推荐人选情况,依据评选条件严格把关,审定推荐名单,并面向全校师生公示5天无异议后,报校领导审批。
4.报送上级审批。学校将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及推荐材料,按照要求报送上级审批。
5.省教育厅对学校报送的推荐名单及推荐材料进行复核后,确定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名单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教育厅发文公布,并颁发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荣誉证书。
6.已获评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的学生,毕业离校前出现结业、未取得毕业资格以及违反法律和校规校纪等相关情况的,学校按规定程序撤销其优秀应届毕业生结果,并收回证书。
(二)报送要求
1.各学院需提交的材料:
(1)《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认定表》(见附件1),要求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章(线下报送)。
(2)《XXX学院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纸质稿与电子稿(见附件2,需由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盖章)。
(3)《XXX学院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信息统计表》纸质稿与电子稿(见附件3,需由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盖章)。
2.以上材料请于5月12日下午16:30前报送学生处,象湖校区联系人:王云;龙子湖校区联系人:张轶文,电话:61625135。
3.省级优秀毕业生先进事迹材料均以第三人称完成,所有提交材料中的学生姓名须准确无误,专业名称须完整、规范。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按照“谁推荐、谁负责”,严格认定程序,精心组织实施,按时报送推荐材料。要根据认定标准和程序,结合本学院实际,制定评选方案,严格执行公示、意见征求等程序,确保责任落实到位,真正把毕业生的先进典型选树出来。
2.扩大宣传影响。各学院需组织“优秀毕业生风采”系列宣传活动,在学院网站、公众号(图文并茂)进行宣传,并通过设立专栏、拍摄宣传短视频、班团活动等载体,组织对优秀应届毕业生先进事迹进行专题宣传,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的作用。各学院向学生处推送优秀作品,评选名额5名以下的学院作品推送不得少于1个,5名以上的学院推送作品不得少于2个。
3.抓实优质推介。针对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要按照“专业适用、优先推荐”的原则,向用人单位进行重点推荐,通过开展线上线下就业指导、精准推送优质岗位、助推我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进入优质企业、优质岗位就业。
4.强化责任监督。学校纪委将对评选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并强化责任追究。学生处接受广大毕业生和社会的监督,对评选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将严肃查处。
监督人:学生处处长李钊 电话:13607642728,学生处副处长曹克浩 电话:18603710715。
附件:
1.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认定表
2.XXX学院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
3.XXX学院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信息统计表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