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金,女,考生号:2141*******257,2021年录取至河南师范大学四年制本科法语专业,高考分数为504分。该生因身体原因申请转学至我校继续学习。我校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教育厅关于学生转学的文件规定,对该生转学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了审核,转学理由充分,证明材料真实,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意该生转入我校学习。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9月5日至9月12日。
若对该生转学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生处反映。
办公地址:龙子湖校区知行楼111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61625135,61625139。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学生处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