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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政金融学院2023年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工作方案

供稿单位:  编辑发布:学生处信息员  日期:2023-08-21 12:23  点击:[]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

2023年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

工作方案

 

各学院、有关职能部门: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23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工作方案安排如下:

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

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工作由学校新生入学复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具体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处)负责协调,各责任部门分工协作,各负其责,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全面严格复查,重点清查是否有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和录取资格新生,严防冒名顶替行为发生。各学院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本学院和部门的第一责任人,具体复查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学校纪委对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于在工作中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到位的随时督查问责,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严厉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二、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范围

通过普通高招录取的我校2023级新生,以及往年录取后保留入学资格和因患病休学等原因未完成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复学至2023级的学生。

三、入学报到资格审查

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各学院对新生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等材料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报名和录取数据进行逐一核查,公开省教育厅和学校的监督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

学生处在新生报到现场设置人脸识别设备,新生持身份证至学生处接待处通过人脸识别技术,将学生身份证照片、高考报名照片与学生本人进行三对照识别。对审查中发现弄虚假,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仔细落实新生报到情况,未请假、未报到的按照放弃入学资格处理,并在学生处提供的新生名单中详细标注,按时提交报到学生名单。

四、录取资格复查

1.严格执行新生复查“八对照”规定

各学院成立新生入学复查小组,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认真进行新生高招录取照片、高考考场照片、高考档案、录取通知书、准考证照片、身份证照片、高考加分资格证明材料照片、录取新生名册与考生本人进行对照。

2.做好档案信息检查工作

各学院拆封新生高考档案,并对高考档案中的信息如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家庭地址、社会关系、笔迹、高考电子照片等进行认真对照检查。

有专升本新生的学院需开展前置学历复核,重点核对专升本新生专科毕业证(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纸质档案中的对应信息。

3.做好笔迹核对工作

笔迹核对由各学院两名以上工作人员一同进行,把新生高招试卷笔迹与学生本人填写的《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学生信息卡》进行比对,确认是否一致。

4.做好高考照片核对工作

各学院应将2023级新生的高考报名照片张贴在学生宿舍、班级固定教室等场所,让学生相互查验、监督,并公开省教育厅和学校的监督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

5.做好文化和专业科目复试工作

由教务处负责命题、制卷,在统一的时间和地点对全体新生进行文化科目复试。有特殊类招生的学院对艺术、体育专业或艺术、体育特长生等特殊类型录取新生组织专门人员开展入学专业测试复核。

6.做好加分资格核查工作

招生就业处对获得加分资格新生的加分证明材料、考生资格等进行复查。

7.做好身心健康复查工作

校医院、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对新生的身心健康进行复查,对于发现有身体异常或有心理问题的学生,及时进行心理辅导,或联系学生所在学院做相关处理。

五、复查结果处理

(一)经过规定程序审查、复查合格的新生,予以注册学籍。学生可在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n)查询本人学籍信息。

(二)在各项审查、复查工作中,发现问题或可疑之处应立即报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做进一步核查。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以违规手段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在招生考试和体检中作弊、冒名顶替入学等舞弊行为的考生,作如下处理:

1.已报到入学的不予注册新生电子学籍,并取消入学资格、限期离校。

2.将舞弊考生信息报省级招办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各责任部门在负责的审查、复查工作结束后,要形成审查、复查工作报告和不合格学生名单。报告内容须包括审查、复查学生的范围、复查项目、复查时间、复查地点、复查方式、复查人、复查过程、复查结果、是否存在可疑情况以及对可疑情况进一步核查的结果等内容,并着重承诺复查结果真实可靠,由复查人员和部门责任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责任部门有关审查、复查的资料必须规范存档,严格管理,以备随时查阅。

(四)复查工作要覆盖到所有录取新生,不得漏查一人。

六、公布监督举报方式

河南省教育厅监督举报电话:0371-69691786,69691790,监督举报邮箱:xsc@haedu.gov.cn

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举报电话:纪委—69303619,学生处—61625139,举报电子邮箱:jyjw2009@163.com

 

附件1: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工作时间安排;

附件2**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报告(模板)

 

                                  学生处

                              2023821

 

附件1

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工作时间安排

序号

工作内容

责任部门

完成时间

1

新生录取通知书等证件核对

各学院

招就处

95

2

“人像识别”验证

学生处

95

3

落实新生报到情况、

提交报到学生名单

各学院

98

4

新生复查“八对照”

各学院

930

5

档案信息检查

各学院

930

6

笔迹核对

各学院

930

7

高考照片核对

各学院

930

8

文化和专业科目复试

教务处、有特殊招生类型学院

930

9

加分资格核查

招就处

930

10

身心健康复查

校医院、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930

11

新生入学资格审查、

录取资格复查工作报告

各学院、

相关职能部门

1015

 

 

 

 

 

附件2

**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报告(模板)

一、2023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学生范围

2023年录取新生本科*人,专升本*人,专科*人,往年录取后保留入学资格和因患病休学等原因未完成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复学至2023级的学生*人,共*人。

三、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程序

对照复查工作时间安排,分段写明各阶段在**时间,**地点,**人员的工作开展情况,是否发现异常问题。

四、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结论

通过一系列新生入学复查措施的实施,确保了复查数据的准确性。整个复查过程是否发现舞弊、冒名顶替及骗取加分资格的学生,是否收到有关举报信息和电话。

 

2023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小组成员签字:

                                       

 **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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