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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政金融学院2023级学生转专业各学院可接纳转专业学生人数和专业要求一览表

供稿单位:  编辑发布:学生处信息员  日期:2024-03-01 16:34  点击:[]

说明:请申请转专业学生认真查看“转入专业要求”,及时关注转入学院网站转专业通知,按时参加转入学院组织的面试或笔试,转专业期间保持手机畅通。各学院转专业具体方案以学院网站公示为准。

序号

学院名称

专业名称

(下拉选择)

层次

(本科/专科)

可接纳转专业学生人数

转入专业要求

备注

1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本科

35

理科生


2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本科

10

理科生


3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智能科学与技术

本科

10

理科生


4

教育科学学院

学前教育

本科

91

不设置文理科限制


5

教育科学学院

应用心理学

本科

11

不设置文理科限制


6

经济与贸易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本科

16

非艺术、体育类


7

经济与贸易学院

国际商务

本科

7

非艺术、体育类


8

经济与贸易学院

数字经济

本科

22

理科考生


9

旅游管理学院

会展经济与管理

本科

50

1.品行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2.思想政治方面要求进步,积极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学习刻苦认真,品学兼优,没有不及格科目的学生。


10

旅游管理学院

酒店管理

本科

50

11

外国语学院

商务英语

本科

15-20

所有拟转入学生必须参加外国语学院组织的面试,符合我院英语水平要求的学生方可转入。

12

文化与传播学院

汉语言文学

本科

49

文科


13

文化与传播学院

网络与新媒体

本科

20


14

艺术设计学院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20

23级公共艺术,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不能申请


15

艺术设计学院

公共艺术

本科

10

16

统计与数学学院

金融数学

本科

6

只接收理科学生,数学基础好

转入专业可接纳转入学生人数大于报名学生人数的,转入专业全部接纳报名学生;转入专业可接纳转入学生人数小于报名学生人数的,将参考报名学生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和面试情况择优接收。

17

统计与数学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

本科

5

18

金融学院

金融学

本科

31

1.经省级招生部门正式录取的我校普通全日制一年级学生;2.思想品德良好,没有受过学校纪律处分、党纪处分、政府行政及司法处理;3.学习勤奋,成绩良好,所学课程考试全部合格;4.本科已学习外语、《高等数学》或《微积分》课程;5.身心健康,能够顺利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任务;6.学生确有某种特长或对某专业具有浓厚学习兴趣,转换专业之后有利于发挥所长和个人成长成才。

当学生符合以上条件时,若转入专业可接纳转入学生人数大于报名学生人数的,转入专业可以全部接纳报名学生;若转入专业可接纳转入学生人数小于报名学生人数的,则根据2023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统考课程总成绩择优选择接纳。

19

金融学院

投资学

本科

32

20

金融学院

保险学

本科

5

21

环境经济学院

环境科学

本科

20

只接收理科学生


22

财政税务学院

财政学

本科

60

在校所学课程考核成绩全部合格,课程考核成绩综合排名在班级前40%,通过财政税务学院组织的面试。


23

财政税务学院

税收学

本科

60

24

财政税务学院

资产评估

本科

50

25

法学院

社会工作

本科

10

1.热爱社会学,入学考试相关成绩优秀,优先考虑学生的个人兴趣和发展潜力,确保转入法学院的学生具备足够的学术能力和适应能力;

2.学习态度端正、身心健康、勤奋刻苦,能够顺利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任务;

3.遵纪守法,无违法行为,未受到过学校任何处分;

4.大一上学期期末考试全部合格,原则上成绩排名在本班级的中上水平;

5.结合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英语成绩及面试(若转入专业可接纳转入学生人数小于报名学生人数时,学院将组织面试)成绩,择优选择接纳。


26

法学院

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

本科

30

27

会计学院

财务管理

本科

15

1.经省级招生部门正式录取的、我校普通全日制一年级学生;

2.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规定,不得跨录取批次转专业;

3.思想品德良好,没有受过学校纪律处分、党纪处分、政府行政及司法处理;

4.学习勤奋,成绩良好,所学课程考试全部合格,成绩排名在本班级总人数的20%(含20%)以内;

5.本科已学习《高等数学》或《微积分》课程;

6.身心健康,能够顺利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任务;

7.学生确有某种特长或对某专业具有浓厚学习兴趣,转换专业之后有利于发挥所长和个人成长成才。

当学生符合以上条件时,若转入专业可接纳转入学生人数大于报名学生人数的,转入专业可以全部接纳报名学生;若转入专业可接纳转入学生人数小于报名学生人数的,则根据2023至2024学年第一学期各科学习成绩平均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8

会计学院

会计学

本科

61

29

会计学院

审计学

本科

17

30

体育与健康管理学院

健康服务与管理

本科

30

理科(“3+综合”省份考生),不提科目要求(“3+3”选考模式省份考生),物理/历史均可(“3+1+2”选考模式省份考生)


31

工程经济学院

工程管理

本科

50


32

工程经济学院

工程造价

本科

45

理科


33

工程经济学院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本科

40


34

工商管理学院

电子商务

本科

15

按照报名学生第一学期期末统考课程成绩或者所报专业要求的统考课程成绩择优接收


35

工商管理学院

人力资源管理

本科

10

36

工商管理学院

物流管理

本科

15

37

软件学院

软件工程

本科

0

不接收转入


38

音乐学院

音乐学

本科

0

不接收转入


39

体育与健康管理学院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本科

0

不接收转入


40

国际教育学院(韦伯国际学院)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专科

5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英语平均考试成绩为70分(含70分)以上;

2.拟转入人数大于可接纳人数时,学院统一组织加试英语口语,以英语口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相应人数。


41

国际教育学院(韦伯国际学院)

大数据与会计(中外合作办学)

专科

22

42

国际教育学院(韦伯国际学院)

金融服务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专科

7

43

国际教育学院(韦伯国际学院)

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

专科

26

44

国际教育学院(韦伯国际学院)

应用韩语(中外合作办学)

专科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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