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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供稿单位:  编辑发布:学生处信息员  日期:2025-02-18 17:29  点击:[]


各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河南财政金融学院转学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豫财院字〔2024181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我校2024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自愿申报。2024级学生根据个人意愿自行申请转专业,所在学院应充分尊重学生意愿,不得设定苛刻的转出条件。

2.择优录取。转入专业可接纳转入学生人数小于报名学生人数的,转入学院可自行组织测试(含笔试、面试等形式),测试内容不得超过本专业学生水平。转入学院也可按照报名学生第一学期期末统考课程成绩或者所报专业要求的统考课程成绩择优接收。

3.足额接纳。转入专业可接纳转入学生人数大于报名学生人数的,转入学院可考虑全部接纳报名专业

4.限制条件。特殊招生类(艺术类、体育类、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学生不得申请转入普通类专业;专科起点升入本科的学生不得转专业;在校期间受到纪律处分或者行政处罚的恶意拖欠学费的尚在休学保留学籍期间的学生不得转专业

二、各学院转专业方案制定

(一)工作方案制定与小组组建

各学院应按照“专业调整要面向学生个性化、多样化的学习和发展需求,尊重学生兴趣和专长,创新工作模式,因材施教,释放潜能”的基本要求,科学制定本学院转专业总体工作方案,同时成立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二)信息统计与方案报送

1.精准统计与规划。各学院需秉持严谨负责的态度,全面、细致地清查本学院 2024 级所有专业的在籍学生人数,以及提交转专业申请的学生数量。在此基础上,依据学院教学资源配置、专业发展规划等实际情况,精准规划各专业可接纳的转入学生名额。对于计划接收转专业学生的专业,应明确提出学业成绩、综合素质等方面的准入条件;对于因资源限制、专业特点等原因无法接收转专业学生的专业,也需逐一标注说明。

2.按时提交材料。完成上述统计与规划后,各学院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将《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可接纳的转专业学生人数和专业要求一览表》(附件1)、本学院转专业工作的整体实施方案、面试(笔试)的具体安排方案(涵盖测试时间、地点、考核范围等关键信息),以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一并提交至学生处(象湖校区报送至办事大厅117室龙子湖校区报送至知行楼111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学生处邮箱xsc@hafu.edu.cn电子表格格式不要变动)

3.审核与公示。学生处收到各学院报送材料后,将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严格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和方案,将在学生处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发布;同时,各学院也需同步在本学院官方网站公开相关内容,确保转专业工作的公开透明。

三、相关流程

1.各学院务必及时通知有转专业需求的学生到学生处网站下载《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并认真填写,学院审核通过后由学生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学工系统”提交转专业申请,并以附件形式拍照上传“转专业申请表”和成绩单(申请表、成绩单均需加盖学院公章)。

2.转专业各流程均通过“学工系统”进行,学生申请流程和学院审批流程可通过学生处网站进行查阅。

3.各学院要按照《河南财政金融学院转学转专业管理办法》认真审核转专业条件,并组织申请转入的学生按时参加转入学院的测试。

4.学生处将转专业结果审核汇总后报学校研究,最终确定本年度转专业结果。

四、时间安排

本年度转专业各环节时间安排如下:

2024级学生转专业时间安排

时间

事项

备注

2月18日

下午17:00前

发布2024级学生转专业工作通知


221

上午12:00前

各学院提交《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可接纳的转专业学生人数和专业要求一览表》、转专业工作方案以及面试、笔试方案

包含纸质版和电子版

221

下午17:00前

各学院在学院网站公布转专业方案以及面试、笔试方案

学生处审核后公布

225

下午17:00前

拟转专业学生通过学工系统提交申请,转出学院审核完毕

审核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纸质版以及学工系统申请

228

下午17:00前

转入学院组织测试,并通过学工系统审核完毕


3月3

上午12:00前

学生处审核汇总并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议


3月8

17:00前

办理转专业流转手续



附件:

1.《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可接纳的转专业学生人数和专业要求一览表》

   2.《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

                                 20252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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