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政教育

首页 > 思政教育 > 正文
思政教育

关于开展2021年“出彩河南人”最美大学生宣传推介活动的通知

供稿单位:  编辑发布:学生处信息员  日期:2021-03-31 17:19  点击:[]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持续贯彻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和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充分发挥青年大学生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和价值引领作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等六部门关于开展“出彩河南人”第四届最美大学生宣传推介活动的通知》(豫高发〔2021〕3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我校开展“最美大学生”宣传推介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介范围

全体在校学生。

二、推介名额

学院学生人数在1500人以上的,可推荐报送2名学生;学生人数不足1500人的,可推荐报送1名学生。全校共推荐产生10名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最美大学生”予以表彰,并在此基础上择优推荐报送1—2名候选人参加河南省“出彩河南人”第四届最美大学生宣传推介活动。

三、宣传推介活动主题

传承·奋斗

四、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所报学生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担任学生干部且取得一定成绩的可优先推荐。

2.品德高尚,身心健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在师生中口碑好、声誉高,在同学中起模范作用,在学校或社会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3.学习目标明确,勤奋刻苦,勇于探索,成绩优秀,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意识强,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在勤奋学习、创新创业、志愿服务、孝老爱亲、自强不息、见义勇为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典型、感人,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切实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学生典型事迹须有省级(含)以上媒体报道。

5.学生学习成绩须在全年级排名5%以内。创新创业类型的学生须获得省级二等奖(银奖)以上奖项;创业类型学生所创办的公司须年产值在300万元以上(年利润在50万元以上),且公司员工不少于5人;见义勇为类型学生须受到过市级(含)以上部门表彰;志愿服务类型学生须受到过省级(含)以上部门表彰。其他类型学生奖项须获得省级一等奖(含)以上奖励。(满足以上任一条件均可)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实施。要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宣传推介的各项工作,切实将师生认可度高、社会影响大的优秀大学生推荐出来。

2.各学院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严格程序、严守标准,切实履行好审核职责,确保申报人和申报内容真实可靠。

3.各学院要以本次宣传推介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青年大学生正确认识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发奋成长成才,用中国梦激扬青春梦,以实际行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

六、材料报送

1.《“出彩河南人”第四届最美大学生宣传推介活动推荐表》(见附件 2),并附事迹材料(字数2500字以内),提供与学生学习生活、事迹等有关的照片5—6张,照片大小1M以上,文件名为照片的说明文字,照片文件格式统一为jpg。不需要提供个人事迹视频资料。事迹材料要详细介绍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要有细节,有生动感人的具体事例,要求内容准确,生动翔实,感染力强。推荐表一式10份,事迹材料一式5份,彩色免冠电子照片1张(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无斑点、瑕疵,照片尺寸为320×240像素以上,文件大小为100-500K之间,文件格式为jpg,文件名为“学院名称+姓名”)。

2.《“出彩河南人”第四届最美大学生候选人政审表》(见附件3,一式3份)。

3.提供推荐学生所在班级的全体同学联系方式,以备核查学生事迹使用。

以上相关材料于2021年4月8日前经学院审核盖章后按要求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思想政治教育科,同时发送电子文档(文字材料必须为Word 版,照片须为原图),逾期不再受理。党委学生工作部将适时组织进行初评、答辩等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凌济政,联系电话:61625161,邮箱:5522686 @qq.com,报送地址:龙子湖校区知行楼114室。

附件

1.《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等六部门关于开展“出彩河南

”第四届最美大学生宣传推介活动的通知》

2.“出彩河南人”第四届最美大学生宣传推介活动推荐表

3.“出彩河南人”第四届最美大学生推荐候选人政审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1年3月31

上一条:2021年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学习资料
下一条: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关于开展“学四史、明初心、担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关闭

打印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处 办公地址:


   龙子湖校区: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龙子湖北路22号  知行楼111办公室  邮编:450046

   象湖校区:郑州市郑开大道76号 学生办事大厅117办公室  邮编:451464

   邮  箱:xsc@haf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