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上级通知要求,各高校需于6月7日18点前将本校2024年春季学期退役学生信息填报到省资助系统和全国资助系内,为做好我校退役学生助学金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安排与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退役学生助学金资助对象为退役后在校就读的全日制高校学生,包括:
1.目前在校学习、未享受助学金资助的退役复学(入学)学生;
2.退役后在专科学校复学(入学)并毕业,考入我校专升本就读,未享受助学金资助的学生。
退役后在我校复学并专科毕业,考上专升本的学生可向本科学校申请本科阶段助学金资助。
二、提交材料
学生提交材料为: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I》复印件(含退役安置地征兵办公章等信息);
2.《退役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或复学申请表)复印件各1份。
学院提交材料为:
1.《XX学院2024年春季学期本专科TYSB国家助学金名单》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负责资助工作老师及学生本人签字);
2.《XX学院2024年春季学期本专科TYSB国家助学金名单》电子版发至邮箱zz61625162@163.com。
三、报送要求
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涉及学生切身利益,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工作中做到重点通知和广泛摸排相结合,务必要准确、全面、完整地收集、核实学生的情况,防止出现误报、漏报,如因工作人员工作疏忽导致学生利益受损,将严肃问责追责,所需资金由学院自行负责解决。
各学院需抓紧时间通知符合条件的退役学生提交材料申请,学院按附件格式统计所有退役学生信息,于5月30日18时前将纸质材料(含学生提交材料)分别交至两校区学生处办公室(龙子湖校区:知行楼111室,象湖校区:行知楼117室)。无退役学生的学院也需报送材料,注明“无”。
附件:XX学院2024年春季学期本专科TYSB国家助学金名单
学生处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