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签订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资助〔2024〕141号)文件要求,为确保我校2024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签订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订纸质合同及承诺书
1、纸质合同一式四份,承诺书一式二份;
2、请核对借款合同中的姓名、身份证号信息是否与借款学生身份证上的信息一致;入学年份、学制、毕业年份信息是否与学籍信息一致;
3、核对无误后,学生须在合同背面的“借款学生”处签字,日期填写为:2024.11.18,原则上合同必须由借款学生本人签字;
4、学生须在承诺书的“承诺人”处签名、捺指印,“学校”处填写: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日期填写为:2024.11.18;
5、辅导员在承诺书左边空白处签字,在“学校”处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6、学生签订合同和承诺书时用黑色水笔填写,不能涂抹。
二、提交时间
1、贷款合同、承诺书、贷款审批表于后天(11月20日)下午3-5点交两校区。
2、收齐后,各学院登录贷款系统在“贷中管理--合同签订与审查”模块审核提交。
三、注意事项
1、在签订过程中如发现合同有误,可以将作废合同交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龙子湖校区知行楼111室),核实信息后重新打印后补签。
2. 各学院要提醒借款学生认真阅读借款合同及承诺书内容,并及时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查看个人信息。贷款合同签字盖章完毕后,其中1份会返还给学生,请本人妥善保管。
3.各学院在签订工作结束后,要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进行贷款及征信知识宣传,大力开展诚信感恩教育,使借款学生清楚还款事项及违约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