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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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政金融学院“诚信自强之星”“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评选实施方案

供稿单位:  编辑发布:学生处信息员  日期:2024-05-22 11:47  点击:[]

    为深入挖掘资助先进典型,加大资助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资助育人成效,根据2024年“学生资助诚信教育宣传月”活动安排,现制定河南财政金融学院“诚信自强之星”和“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评选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选对象

在校期间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奖学金、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的学生;参与上述学生资助工作的学生。

、评选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道德品质优良,思想积极进步。  

2.诚实守信、自立自强,无违反校规校纪等不良记录。  

3.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现象,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

4.对国家及校的资助政策和资助活动较为了解。  

5.“诚信自强之星”须能乐观应对艰难境遇或挫折,具有突出的事迹。

6.“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热心公益,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在青年学生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评选安排

评选活动分学院初评、学校评定、表彰宣传三个阶段。

)学院初评

5月22日至6月14日为学院初评阶段,在班级推荐和辅导员审核的基础上,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内部评选择优向学校推荐候选人。

各学院于6月14日前将推荐的候选人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诚信自强之星”评选登记表》《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评选登记表》及其《汇总表》、本人近期生活照相关支撑材料)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61625162@163.com,对应纸质材料分别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龙子湖校区知行楼111)和象湖校区办事大厅117室联系人:唐楠、关瑞峰,电话:61625162

)学校评定

6月15-20日为学校综合评定阶段,学校将组织评选出我校2024“诚信自强之星”“学生资助宣传大使”。

)表彰宣传

对评选出的“诚信自强之星”“学生资助宣传大使”颁发荣誉证书,并对其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要求

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初选,推荐材料要内容真实,确保评选活动公开、公平、公正。一经发现造假,将取消评选资格。

附件

1.河南财政金融学院2024年“诚信自强之星”评选登记表

2.河南财政金融学院2024年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评选登记表

3.《XXXX学院诚信自强之星推荐名单汇总表

4.《XXXX学院“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推荐名单汇总表


上一条:关于举办学生资助政策知识大赛的通知
下一条: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学生资助 诚信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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