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修订)》已经学校党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委员会
2023年9月1日
上一条:习近平主持召开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座谈会强调 在更高起点上扎实推动中部地区崛起 下一条:习近平总书记给武汉大学参加中国南北极科学考察队师生代表回信强调胸怀“国之大者” 接续砥砺奋斗 练就过硬本领 勇攀科学高峰
【关闭】
【打印】
龙子湖校区: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龙子湖北路22号 知行楼111办公室 邮编:450046
象湖校区:郑州市郑开大道76号 学生办事大厅117办公室 邮编:451464
邮 箱:xsc@haf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