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辅导员主体作用,强化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保证学生晚间学习生活秩序,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结合评估要求,现将抽查辅导员夜间值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辅导员是否在岗
辅导员值班时间:工作日期间只进行夜间值班,时间为19:00至第二天8:00;周六、周日增加白天值班,时间为8:00—19:00。
二、抽查辅导员是否履行岗位职责
辅导员值班职责:1.接待来访学生,为学生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和指导,解决学生在学习、生活、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实际问题;
2.深入学生宿舍,主动了解学生思想、生活状况,积极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强学生防火、防盗、晚归等安全意识及养成教育;
3.及时处理涉及学生的突发事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值班辅导员在接报后应第一时间赶到事发地,调查了解情况、妥善处理,同时迅速、准确的向学院、学生处、保卫处等报告相关情况,防止事态扩大;
4.值夜班的辅导员在就寝前要到学生公寓楼区域进行巡视,了解相关动态。
5.做好辅导员工作记录(到学生宿舍的记录等)
三、辅导员值班地点
龙子湖校区:男辅导员值班室在A区2号楼314房间,女辅导员值班室在A区3号楼340房间;象湖校区:男辅导员值班室在3号楼120房间,女辅导员值班室在9号楼106房间。
学工部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