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职责
1.负责对学校学生资助各项制度的起草和制定;
2.组织各院系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对申请资助的学生进行资格初审,建立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3.组织、协调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建立和完善学生诚信档案;
4.做好各项奖学金、助学金审批及发放工作;
5.做好对学生的诚信教育、感恩教育以及励志教育工作;
6.办理省资助中心交办的其他事宜及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工作人员
龚洪德 关瑞峰
三、办公电话
0371-61625162
四、办公地点
知行楼111室
龙子湖校区: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龙子湖北路22号 知行楼111办公室 邮编:450046
象湖校区:郑州市郑开大道76号 学生办事大厅117办公室 邮编:451464
邮 箱:xsc@haf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