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疫情防控形式变化,经请示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现对学生请假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请假1天以内且不离开郑州的,由辅导员审批;学生请假1—3天,或是请假离开郑州但不离开河南省的,辅导员同意后由学院负责人审批;学生请假3天以上,或是请假离开河南省的,辅导员、学院负责人同意后由学生处审批,并报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
二、各学院学生请假情况每周五下午汇总一次,经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一份由学院存档备查,学生请假汇总表扫描件(PDF格式)及电子表格于每周五下午4:00前发至学生处邮箱:xsc@hafu.edu.cn,学生处汇总后报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
三、学院审批学生请假申请,要坚持“非必要不离校”原则,请假事由要体现必要性。
四、学院审核学生请假时段,要坚持“必须、够用”原则,不可明显过度(如:到学校附近银行办理业务,却请假至21:00)。
五、学生因病请假的,按照就近原则选择就诊医院。
六、学生请假超过一天或是离开郑州的,学院要与家长联系核实情况,核实无误后方可批假。
七、学生请假外出期间,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不得擅自变更行程,且每天要通过钉钉APP进行健康打卡,各学院要将请假学生每天钉钉打卡情况建档登记备查。
八、学生返校后要及时持相关证明材料到辅导员处销假。
九、各学院要告知每一位学生认真遵守疫情防控期间请假纪律,对于瞒报行程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并通报全校。
附件:1.疫情防控常态化学生请假审批表
2.学生请假汇总
学生处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