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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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遴选“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

供稿单位:  编辑发布:学生处信息员  日期:2018-05-31 10:41  点击:[]

各院系: 

为加大学生资助宣传力度,扩大资助宣传效果,学校拟从享受国家奖助学金、助学贷款等资助的学生中选聘“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利用课余和假期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享受国家奖助学金、助学贷款等资助的学生(不限本学年度),每个院系2-3名。 

二、选聘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道德品质优良,积极要求进步。 

(二)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 

(三)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积极参与学生活动和社会实践,关心集体,服务同学。 

(四)对国家及我校的资助政策和相关活动有一定了解。 

(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享受国家或我校资助项目等。 

(六)语言表达能力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同学中具有感召力和示范性。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送政策下乡活动。利用假期和社会实践,走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村入户宣传资助政策,反馈走访情况。

(二)开展送政策回母校活动。利用业余时间,回到家乡的高中母校“现身说法”,向学弟学妹们介绍自己在国家资助政策帮助下如何安心学习、健康成长,扫除他们经济上的顾虑。

(三)开展公益服务活动。担任学校招生工作志愿者,协助学校完成招生宣传工作;在新生入学办理“绿色通道”时担任奖助学金等国家资助政策宣讲员等。

(四)开展常态化宣传。在校期间,利用课余时间,进班宣传国家资助政策,或组织学生创作资助宣传画、诗歌、微电影、微视频等作品,通过微信、微博、校园网、宣传栏等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

四、费保障

宣传大使参与学校组织的资助宣传活动的经费实报实销。 

五、工作要求

(一)各院系要充分调动受助学生的积极性,积极倡议并引导他们参与选聘活动。 

(二)受聘学生将由学校统一组织培训,表现优秀的宣传大使,学校将颁发荣誉证书等形式予以表彰。同时,各院系鼓励其他受助学生积极参与各项资助宣传活动。 

(三)请各院系于6月8日前将推选的2-3名受助学生的《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推荐表》(附件1)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行政楼220室),电子版(含生活照2张)发送至龚洪德老师邮箱277266755@qq.com。 

联系人:龚洪德  王  标  电话:69303618 

附件: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推荐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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