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宣传一批在学生资助工作中勇于创新、成效显著、甘于奉献、德才兼备、业务精湛、成绩突出的优秀学生资助工作者,推广他们的工作经验,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征集优秀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事迹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各院系从负责学生资助工作人员,普招班专、兼职辅导员中推荐1人作为优秀学生资助工作者候选人。
二、申报条件
1.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爱岗敬业,积极奉献,在院系学生资助工作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事迹突出;
2.认真钻研学生资助工作,在贯彻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过程中有方法、有创新,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
3.热爱学生资助工作,深受学生和家长爱戴,具有较高影响力;
4.从事学生资助工作3年以上。
三、申报材料
申报优秀工作者典型的个人需填写申报表,以院系为单位统一审核,经院系书记签字并加盖行政公章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报送个人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所提及工作要体现典型特征,主题突出、立意鲜明、语言精练,务必写实、写深、写透,切忌面面俱到写成工作总结。
四、组织评选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组建评选小组,对所有候选人进行评审,并将评选出的优秀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进行宣传报道。
五、相关要求
各院系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本次活动,并做好申报材料的初审和推荐工作。学生资助工作典型材料及申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于5月23日前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龚洪德 王 标
电 话:69303618
电子信箱:277266755@qq.com。邮件主题统一按“院系名称+典型评选材料”编写。
附件:优秀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申报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