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党总支:
为贯彻落实《河南教育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豫教院党字[2013]33号)文件精神,增强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渗透性和覆盖面,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全面深入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研究决定,组建心理健康教育五级工作网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心理健康教育五级工作网络
心理健康教育五级工作网络是指:学工部心理咨询中心(校级学生会心理部)——院系心理健康辅导站——院系学生会心理部——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信息员,形成一支专兼结合、相对稳定、素质较高、反应及时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建立有效的校园心理支持系统,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二、工作职责
(一)学工部心理咨询中心
心理咨询中心作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一级组织,负责对全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规划、布置,安排和协调全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统筹指导各级心理健康教育组织机构开展工作,对院系心理健康辅导站、学生会心理部、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心理信息员的业务指导职能。通过层级管理和协调配合,形成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确保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
心理咨询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1.组织专兼职心理教师面向全校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
2.定期开展院系心理辅导员、学生会心理部成员、班级心理委员的培训,宣传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3.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专题活动,举办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引导学生调适心理、珍爱生命、关心他人,培养学生在心理健康教育中的互助和自助意识。
4.运用网络媒介,搭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网络服务平台,提供心理咨询、心理指导等服务。
5.建立和完善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机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干预和避免因严重心理障碍而引发自伤或伤害他人事件的发生,保证学生人身安全和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
(二)院系心理健康辅导站
各院系应在三年内逐步建立心理健康辅导站,设置具有心理咨询专业资质的辅导员一名,担任心理健康辅导站站长,负责落实本院系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院系心理健康辅导站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二级组织,是各院系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骨干力量;专职心理辅导员需要认真负责、热爱学生,具备心理疏导的专业能力,优先考虑具有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的辅导员。
院系心理健康辅导站的工作职责是:
1.策划本院系学生心理健康活动,在组织、实施中起到骨干作用。
2.深入学生之中,了解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及心理发展水平,注意发现和协助解决学生的心理困惑。
3.推介有心理困惑的学生到院系心理咨询室或心理咨询中心接受心理咨询,协助专业人员做好有严重心理问题学生的心理咨询工作。
4.指导学生开展心理健康讲座及团体辅导活动。
5.指导院系学生会心理部和各班级心理委员开展工作,履行职责。
6.配合心理咨询中心工作,组织院系学生参加心理咨询中心开展的各项活动。
(三)学生会心理部
校学生会、院系学生会成立心理部,作为学校、院系心理健康工作的有力支撑,是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三级组织。学生会心理部以校团委管理为主,心理咨询中心负责业务指导和培训,其主要工作是积极配合心理咨询中心和院系心理健康辅导站做好学生的心理健康工作,协助院系心理辅导员做好心理危机预警工作及心理异常学生的排查工作。
心理部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
1.宣传普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知识,指导学生增强心理健康意识和能力,积极宣传并组织学生参加学校举办的各项活动。
2.举办各种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心理沙龙、心理剧等),丰富学生心理生活,开发学生潜能,增强学生心理素质。
3.组织班级心理委员开展工作,定期召开会议。
4.收集同学们对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意见及建议,并及时向上级部门请示汇报工作。
5.开展朋辈心理咨询,向心理困惑学生提供心理帮助,化解学生的心理困惑,必要时介绍其到心理咨询中心。
(四)班级心理委员
每个班级须设置一名班级心理委员,作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四级组织,负责本班学生的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及心理状况信息汇总,班级心理委员纳入学生干部编制,不能兼任。心理委员是全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力量。设置班级心理委员一方面可以及时发现和预防学生中的心理问题,减少校园危机事件,对学生心理问题做到提前防范、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及时疏导;另一方面可以逐步建立健全辐射到每个班级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框架,逐层深入,以点带面,建构上传下达的有效体系。
班级心理委员的工作职责:
1.组织开展班级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工作,定期举办关心理健康的活动,并做好相应的总结和记录。
2.定期参加学校心理咨询中心或校级、院系心理部召开的心理委员会议并传达有关会议精神,负责收集本班同学的心理健康信息,掌握本班同学心理健康状况,定期向院系心理部或心理辅导员汇报工作。
3.关注本班同学心理动态,发现异常情况主动提供帮助,及时向心理辅导员反馈本班同学的心理健康信息,同时做好保密工作。
4.积极参加各项有关心理健康方面的活动,认真完成心理咨询中心安排的有关工作。
5.出现突发的心理危机事件时,应及时向心理辅导员反映,并配合院系做好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五)宿舍心理信息员
各院系应在每个学生宿舍中指定一名学生担任心理信息员,宿舍长可优先考虑,宿舍心理信息员作为心理健康教育的五级组织。宿舍信息员其主要职责是:营造良好的宿舍氛围,发现宿舍同学的心理问题时应及时上报给班级心理委员,并开展初步的危机干预,做好记录,协助班级心理委员或院系心理辅导员做好心理辅导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各院系按要求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体系,院系选拔合适人选,明确各院系心理辅导员,逐步建立院系心理健康辅导站,做好心理危机预警信息月报工作,同时填写院系心理辅导员登记表(见附件)。
(二)各院系学生会按要求增设心理部,协助院系心理健康辅导站和心理辅导员做好心理健康宣传工作。
(三)各院系要做好2015级学生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心理信息员的选拔工作,建立花名册,明确工作职责,同时填写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心理信息员登记表(见附件)。
(四)各院系将心理辅导员、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信息员名单(纸质版)加盖院系章于10月16日(周五)前报至学工部心理咨询中心。
联 系 人:袁 磊 张 惠
联系电话:0371-69303871
地址: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2003室
附件:
附件1.doc 院系心理辅导员信息登记表
附件2.doc 班级心理委员信息登记表
附件3.doc 宿舍心理信息员信息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