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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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认真做好2016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供稿单位:  编辑发布:学生处信息员  日期:2016-05-05 16:44  点击:[]

各院(系): 

根据我校工作安排,我校2016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定于5月4日——5月20日进行。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专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

1、校正毕业生名单。我校2016届毕业生资格审查名单依据教育部学信网学籍数据,由各院(系)负责校正。校正分一校、二校两次进行,每次校正都必须由学生本人核对,并签名确认。 

校正毕业生名单以教育部学信网学籍数据为准,未经省教育厅备案批准,不得改动个人基本信息(姓名、考生号、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校正项目包括考生号(考生号可由学生本人在教育部学信网个人学籍信息中查对)、姓名、性别、民族、政治面貌、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七项。校正范围为漏人、多人、信息错误、学籍变动不准确等,如有问题,请进行修改并做出相应说明。 

2、填写《毕业生登记表》。本表在学生处领取,每生一份,要求由本人用黑色钢笔如实、工整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学校意见”栏暂空。 

3、资格审核。各毕业班辅导员将本班《学籍卡》和《毕业生登记表》填写完毕,按照毕业证号由小到大排序,于5月20日前交学生处审核。 

二、联办本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安排

1、校正毕业生名单。校正要求同专科毕业生。 

2、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学校名称填写“河南师范大学”,本人简历本科阶段填写为“河南师范大学与河南教育学院联办”,其他填写要求同专科毕业生。 

3、各院(系)全面审查2016届联办本科毕业生的成绩及学籍变更情况,填写《河南师范大学毕业生资格审查情况统计表》(从学生处主页“下载中心”下载),分别以文字和电子稿形式于5月10日前交学生处学籍管理科。《河南师范大学毕业生资格审查情况统计表》内“院长签字”栏由院长(系主任)签字,“学院公章”处加盖院(系)公章。 

4、根据河南师范大学有关要求,联办本科学生的学籍表与其校内学生保持一致,请从我校网站学生处主页“下载中心”下载《河南师范大学学生学籍表》(A3规格),如实填写并打印正式表格。中途退学、转学、转专业等学籍异动学生也须制作打印《学籍表》,学籍和成绩记录截至其学籍异动时间为止。《学籍表》一式3份,按照学号顺序排列于6月1日前交学生处。 

三、注意事项

1、《毕业生登记表》需装入学生本人档案,不得有任何涂改,《学籍卡》的成绩记载如有变动必须经教务处加盖公章确认。 

2、毕业证书的办理和网上电子注册以校正数据为依据,请务必认真校正,勿使出错。 

3、毕业证书所用学生照片已由新华社河南省分社采集完毕,当时未照相的同学请及时到新华社河南分社补照,无照片者将无法办理毕业证书。 

4、毕业生务必及时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n),在 “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校对”栏目中确认本人图像信息。未确认的照片无法与毕业证书电子数据链接,毕业证书将无法进行网上电子注册。 

学生处 

2016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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