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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2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

供稿单位:  编辑发布:学生处信息员  日期:2022-04-28 10:08  点击:[]

各学院: 

为加强我校国家助学贷款贷后工作的管理,防范贷款风险,促进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健康开展,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豫教资〔2022〕8号)精神,现就做好2022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确认的办理

即日起,各学院要有序组织、指导借款毕业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www.csls.cdb.com.cn/)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引导学生养成定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的习惯。各学院要通过电话、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对借款毕业学生进行逐人联络,确保能和借款毕业学生保持有效沟通。各学院要及时督促未提交毕业确认申请的借款毕业学生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做好本学院的毕业确认信息审核工作,确保每位借款毕业学生毕业确认工作按要求完成。具体流程如下: 

1.查询需进行毕业确认学生

高校助学贷款由各学院经办人登录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在“贷后管理”菜单“毕业确认”功能模块中导出2022年“未申请毕业确认”的学生名单,提醒学生及时办理毕业确认手续。 

生源地助学贷款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在“查询统计”菜单“学生信息查询”功能模块中导出2022年“未申请毕业确认”的学生名单,分别转发给各学院,各学院提醒学生及时办理毕业确认手续。 

2.借款学生申请毕业确认

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核对个人(和共同借款人)信息是否与目前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需更新为最新信息,同时补全就业单位等其他信息。信息更新完毕后,发起“毕业确认”申请。 

3.变更信息确认及审核

各学院经办人登录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在“贷后管理”菜单“毕业确认”功能模块中找到已经进行“毕业确认”申请的学生名单,如“学生状态”显示“已变更”,点击左下角“变更确认”,再次与学生核对个人信息是否更新为最新,如为最新,点击“同意”,完成信息变更确认;如“学生状态”显示“正常”,表明借款学生没有在系统里更新个人信息,请与学生确认是否确实没有需要更新的个人信息,如有变化,退回更新后重新提交;如已更新,点击“同意”,完成信息变更确认。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借款毕业学生在系统里更新个人信息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在“高校服务”菜单“毕业确认”功能模块中完成相关确认操作。 

此项工作于5月20日前完成。 

4.毕业确认材料要求

借款毕业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下载打印毕业确认表(毕业确认申请-导出毕业确认表)一式3份,签字、按手印(右手食指),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学院和学生本人留存纸质版毕业确认表各1份。 

借款毕业学生在学生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打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信用档案》一式2份,填写信息后本人和辅导员老师签字、学院盖章、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留存1份、存借款毕业学生毕业档案1份。 

各学院收齐材料后,于6月8日前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2年5月底前结清贷款的借款毕业学生无需提交材料)。 

二、高校助学贷款错误信息修改

各学院要认真核对借款毕业学生的每一笔合同信息,在核对过程中如发现错误信息应一并提交修改,避免出现几笔合同中只修改一笔错误信息的情况。如有学生姓名、身份证号、贴息截止日或合同到期日有错误的,填写《高校助学贷款错误数据信息更正申请表》(见附件1),各学院于5月25日前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无错误数据的学院也须提交,备注栏写“无”)。 

三、提前还款

各学院应鼓励借款毕业学生提前结清贷款。借款毕业学生通过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提前还款申请,或由学院经办人通过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为借款毕业学生提出提前还款申请。建议学生使用支付宝生活号手机还款(流程见附件2)。 

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借款毕业学生每天都可以申请提前还款:在15日之前申请提前还款,支付宝系统于当月21日凌晨结息扣款;16日之后申请提前还款,支付宝系统于下个月的21日凌晨结息扣款,借款毕业学生应在结息日之前将足额资金充入支付宝专用还款账户。其中10月16日—12月15日申请提前还款,支付宝系统于12月21日凌晨结息扣款。 

四、还款计划变更和就学信息变更(贷款展期)的办理

继续攻读学位(考取专升本或研究生)的高校助学贷款毕业学生,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出展期申请,打印《展期变更单》。6月30日前,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还款计划变更和就学信息变更,领取《展期申请表》(或到学生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按要求填写完整并加盖考入学校公章(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章或研究生院公章),和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A4纸上)等材料于9月30日前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上级要求及时提交材料,以便借款毕业学生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 

继续攻读学位的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学生,于7月31日前办理还款计划变更和就学信息变更手续,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办理程序为: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持有继续攻读相关学位的证明文件(录取通知书或学校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前往贷款申请地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 

五、有关要求

毕业确认工作是确保借款毕业学生毕业后联系畅通的重要保障,是有效开展贷后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确认工作,务必覆盖所有毕业离校借款学生,要认真组织当年毕业的借款学生开展诚信和金融知识教育,讲解合同义务、还款政策和流程,尽量避免学生因国家助学贷款逾期被载入征信系统而对未来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不良影响。在毕业确认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龚洪德  关瑞峰 

电 话:0371-61625162 

地 址:龙子湖校区知行楼111室 

附件: 

1.高校助学贷款错误数据信息更正申请表 

2.支付宝还款流程 

                                                             学 生 处 

                                                           2022年4月25日 

  • 附件【附件1、2.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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