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勇担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展示当代青年学生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更多大学生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努力成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为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而努力奋斗,河南省教育厅、共青团河南省委决定继续开展2022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共青团河南省委关于评选表彰2022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教学〔2022〕116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的普通全日制学生及学生班集体。
二、标准和名额
1.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教学〔2022〕116号”文件执行。
2.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推荐人选(班集体)必须获得过校级相关荣誉。
三、推荐程序
1.各学院推荐。各学院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领导任组长,团总支书记、辅导员任成员的评审工作小组,由学院评审工作小组依据评选条件确定候选名单。对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抢险救灾、服务国家或区域重大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学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候选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面向全院学生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无异议后,报学生处审核。
2.学校复核。学生处对各学院推荐名单及材料进行复核,面向全校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无异议后,报学校领导审批。
3.报送上级审批。学校将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推荐名单及材料,按照要求报送上级审批。
四、表彰和奖励
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的学生和集体,教育厅将颁发省级荣誉证书,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五、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要加强领导,严格按照规定的评选条件、标准和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切实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2.注重宣传,扩大影响。要把疫情危机化为教育契机,激励青年大学生在灾难面前与国家共患难、与人民共进步、与祖国共成长,树立远大理想,修炼真实本领,勇于担当负责,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3.按时提交材料。需提交的材料有:
(1)推荐报告的电子稿和纸质稿(须有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和推荐学生名单);
(2)提供相关信息填报表(详见附件2—附件4)电子版,学生信息必须完整、准确,申报表严格按照附件的模板认真填写,不要改变模板格式。
(3)拟推荐的省级三好学生要提供支撑材料(在校期间成绩证明、获奖及荣誉证书,扫描制作成PDF 文件,命名为“姓名+三好学生支撑材料”)
4.先进个人与先进集体申报表中的先进事迹材料均以第三人称完成,所有材料中的学生姓名须准确无误,专业名称须完整、规范。
5.请各学院于5月6日上午12:00前把相关材料交至学生处,龙子湖校区交至知行楼114室,联系人:樊学峰;象湖校区交至行知楼办事大厅117室,联系人:凌济政。
附件:
1.各学院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
2.河南省先进班集体申报表
3.河南省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
4.河南省三好学生申报表
5.河南省教育厅 共青团河南省委关于评选表彰2022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学生处
2022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