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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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2届毕业生资格审查规范做好学历证书发放和学历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供稿单位:  编辑发布:学生处信息员  日期:2022-05-19 14:56  点击:[]

各学院:

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我校2022届毕业生资格审查、学历证书发放和学历电子注册工作,杜绝违反国家规定入学的学生取得学历证书,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维护教育公平公正,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2年高等学校毕业生资格审查学历证书发放和学历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办学〔2022〕142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维护学历证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各学院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成立学院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建立健全二级学院毕业生资格审查制度,维护学历证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我校毕业生资格审查、学历证书发放和学历电子注册准确、及时完成。

二、严格程序,对全体毕业生资格进行全面精准审查

审查原则

各学院要以学信网在校生学籍注册数据(具体名单由学生处提供)、教务管理系统中对应年级的毕业生信息为依据,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由学院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审定毕业生资格。

操作流程

各学院要将学生学历照片与录取照片(由学生登录学信网下载或截图)、入学照片(学生信息卡照片)、居民身份证照片进行人像比对,特别要对存疑或不确定的毕业生身份信息进行严格复核,防范冒名顶替上大学问题。同时,毕业证书粘贴的照片要与学信网学历照片图像一致。

(三)审查结论

各学院结合教务处于2022年4月18日在学校网站发布的《关于做好2022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与学位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人才培养方案认真审查学生在校期间操行表现、学业成绩和注册情况,根据审查情况审慎给出毕业、结业、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留级)结论。学生处将根据各学院对应届毕业生的审查结果在学信网进行电子学历注册。

1.毕业资格。具有我校学籍的学生,在我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条件的,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2.结业资格。具有我校学籍的学生,在我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未达到毕业条件(有课程不合格)且所在专业下一届未招生的,可以申请结业,发给结业证书。

3.申请延长学习年限。具有我校学籍的学生,在我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未达到毕业条件(有课程不合格)且所在专业下一届继续招生的,也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一年,需本人提出申请,由所在学院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审核同意,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提交至学生处。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学籍按照留级处理,需正常缴纳学费。

(四)资料报送与保存

各学院要将本学院毕业生资格审查报告(学院盖章、工作小组成员签字)和《2022届毕业生毕(结)业结论统计表》(附件1)于 6月5日前报学生处备案,毕业生资格审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学院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小组成员,审查工作程序,毕业生分层次、分类别毕(结)业人数,冒名顶替审查情况,审核结论等。

毕业资格审查中的各类资料,除需上交至学生处的,其余作为档案材料,长期留存至本学院。

(五)其他事项

1.毕业生在最后一个学期(春季)参军入伍的,入伍经历可算为实习成绩,如果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条件,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不再办理保留学籍手续;未达到毕业条件(有课程不合格)的,及时填写保留学籍申请表,按照保留学籍处理。

2.毕业生最后一个学期原则上不再办理休学手续。

三、依法依规,规范做好学历证书发放工作

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发放

学生处根据各学院、教务处审查结果,印制毕业证书并发至各学院,各学院将证书发放给符合条件的学生,并做好登记工作。

往届毕业生结业证换发

1.2020届、2021届结业学生,结业后两年内回校补考、重修课程合格者,为其换发2022届毕业证书,证书编号不变。

2.换发证书需学生本人到原学院申请,由学院统一填写《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申请表》(附件2),于2022年6月5日前交至学生处,逾期按自动放弃对待。

、明确责任,强化毕业生资格审查、学历证书发放工作监管

各学院要切实履行责任,严格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加强对毕业生资格审查、学历证书发放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设置公开举报电话,严肃工作纪律,实行工作责任追究和倒查。对毕业生资格审查不严、违规操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学生处监督举报电话:0371-61625139,61625128。

附件1:2022届毕业生毕(结)业结论统计表

附件2: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申请表

                                 学生处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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