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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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2年学院学生工作考核的通知

供稿单位:  编辑发布:学生处信息员  日期:2023-02-11 14:55  点击:[]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加强学生工作考核的科学性、导向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推进我校学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切实提升我校学生工作水平,根据学校学生工作实际和有关考核办法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学院学生工作考核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1.学生思政教育工作;

2.学生管理工作;

3.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4.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二、考核要求

1.本次考核将以各学院网站资料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各学院只需提交无法上网或不适宜上网(例如:涉意识形态、涉宗教、涉密等)指标的纸质支撑材料,具体要求详见考核细则及有关说明(附件1—4)。

2.能够上传学院网站的考核内容,必须上网;如未上网而提交纸质材料的,将酌情予以扣分。

3.各单项考核中的共性考察内容,需要提交纸质支撑材料的,例如:领导重视、人员经费保障等,可以只提交一份,但应当涵盖各单项工作的内容,并予以说明。

4.附加分项目,某项加分内容只能使用一次,不可在多项工作考核中重复加分。学院或学校网站上有新闻报道的附加分项目,可以不提交纸质材料,无新闻报道的需提交原件支撑材料。

5.关于考核工作如有疑问,学生思政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可联系胡晓东副处长咨询,学生资助管理和学籍管理工作可联系曹克浩副处长咨询。

三、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对照考核细则的各项指标和有关说明,于2023年2月24日前将各单项考核的支撑材料交学生处,龙子湖校区提交地点和联系人如下:

考核内容

提交地点

联系人

电话

学生思政教育工作

龙子湖校区知行楼114室

凌济政

61625161

学生管理工作

龙子湖校区知行楼111室

张轶文

61625135

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龙子湖校区知行楼111室

龚洪德

61625162

学籍管理工作

龙子湖校区知行楼111室

邱祎

61625139

象湖校区各学院可提前与相关人员联系,约定时间前往象湖校区收取材料。

四、考核结果与表彰

根据各学院学生工作考核情况,评定单项学生工作先进单位和综合学生工作先进单位若干,并予以表彰和学生工作资金奖励。

附件:

1.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考核细则

2.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学生管理工作考核细则

3.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考核细则

4.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考核细则



学生处

2023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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