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级学生转专业
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与管理理念,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机会和发展空间,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和《河南财政金融学院转学转专业管理办法》(豫财院字【2019】11号)文件要求,现对2022级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适用对象与条件
1. 适用对象。我校在籍在读全日制2022级普通高考录取学生,不含2022级专升本学生。
2. 申请条件。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符合《河南财政金融学院转学转专业管理办法》(豫财院字【2019】11号)相关规定。
二、基本要求
1. 各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核对本学院2022级所有专业现有学生人数、拟转出学生人数、可接纳转入学生人数,以及2022年各专业招生的文、理科限制等,对可接纳学生的专业提出转入专业要求,并注明不能接纳学生的专业,于2月15日下午17:00前将《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可接纳的转专业学生人数和专业要求一览表》(见附件1)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学生处,并经学生处审核后及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2. 各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审核本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工作方案要按照“专业调整要面向学生个性化、多样化的学习和发展需求,尊重学生兴趣和专长,创新工作模式,因材施教,释放潜能”的基本要求,进行科学制定。各学院于2月15日下午17:00前将本学院转专业方案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学生处。
3. 各学院转专业方案原则上应遵循以下几点:
(1)转入专业可接纳转入学生人数大于报名学生人数的,转入专业可以全部接纳报名学生(当年招生限制文理考生类别的除外)。
(2)转入专业可接纳转入学生人数小于报名学生人数的,可自行组织测试,测试内容不得超过同类学生水平。转入学院要求进行面试或者笔试的,面试或者笔试方案应在学生处审核通过后在本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转入学院也可按照报名学生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统考课程总成绩或者所报专业要求的统考课程成绩择优接收。
(3)转入专业2022年招生时如果为文理兼收,则各学院不得随意设置“只接收文(理)科学生”等转入限制条件;转入专业2022年招生时如果只招收文(或理)科考生,则本次转专业也要按照招生时要求,只能接收文(或理)科考生转入。
三、相关流程
1. 各学院务必通知有转专业需求的学生到学生处网站下载并认真填写《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2),同时将拟转专业学生申请进行审核汇总,于2月20日上午12:00前将《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拟转专业学生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学生处。
2.学生处将各学院拟转专业学生进行汇总,于2月21日上午将拟转入学生名单反馈给各学院。各学院及时按照本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对拟转入本学院的学生进行审核或考核,需组织面试或者笔试的学院通知申请转入的学生,按时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或者笔试。各学院于2月24日上午12:00前将《河南财政金融学院转专业拟接收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学生处。
3.学生处将转专业结果汇总后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会议通过后将组织转专业学生及时办理转专业手续。
四、其他说明
1. 各环节纸质版材料均需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行政公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sc@hafu.edu.cn(电子表格格式不要变动)。
2. 2022级学生转专业各环节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
各学院需提交材料 |
备注 |
2月15日 下午17:00前 |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可接纳的转专业学生人数和专业要求一览表》、各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包含面试或笔试方案) |
包含纸质版和电子版 |
2月20日 上午12:00前 |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拟转专业学生汇总表》 |
包含纸质版和电子版 |
2月24日 上午12:00前 |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汇总表》 |
包含纸质版和电子版 |
附件:
1.《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可接纳的转专业学生人数和专业要求一览表》
2.《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3.《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拟转专业学生汇总表》
4.《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汇总表》
学生处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