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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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河南财政金融学院辅导员优秀工作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供稿单位:  编辑发布:学生处信息员  日期:2025-05-21 17:46  点击:[]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探索新时代学生工作呈现出的新特点、蕴含的新规律,开拓新途径、运用新方法,进一步引导思想政治工作队伍高度重视工作研究,切实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的专业化与职业化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全体专兼职辅导员开展优秀工作案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本次活动旨在鼓励辅导员对日常一线学生工作进行深入总结与反思,提炼宝贵经验,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的工作案例。通过案例征集,搭建交流平台,促进辅导员之间相互学习、共同进步,提升整体工作水平,更好地服务于学生成长成才,推动我校学生工作迈向新台阶。

二、参加范围及案例类别

(一)参加范围

全体专兼职辅导员。

(二)案例类别

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辅导员工作职责对2019年9月以来的工作案例进行征集,包括以下五类:

1.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类。包含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网络思政、校园文化建设等内容。

2.学生日常事务管理类。包含党团和班级建设、资助育人、奖惩管理、日常行为养成、校园安全与稳定、学生管理等内容。

3.学生发展指导类。包含学业生涯规划指导、学风建设、就业创业指导等内容。

4.心理健康教育类。包含心理知识宣传普及、积极心理培育、心理咨询服务、危机预防干预等内容。

5.学生危机事件应对类。包含学生学业、经济、交往、感情、家庭、疾患等各种原因引发的学生危机事件,或者是涉及宿舍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网络信息安全、学生舆情、暴力伤害、盗窃、诈骗、传销等校园安全稳定方面预防与处理的典型案例。

三、案例撰写要求

(一)主题鲜明

案例必须主题突出,紧紧围绕辅导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挖掘和总结典型性工作案例,做到观点正确、措施具体、方法科学、特色鲜明、分析深刻。

(二)内容真实

案例应当是辅导员亲身经历、主持或参与开展的工作,客观真实,不得杜撰和抄袭。为保护学生的隐私权,案例中涉及的学院、班级、姓名等信息请使用代号、化名,同时注明“化名”字样。

(三)问题导向

案例需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典型性和时代性,详细阐述案例中所面临的问题及挑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和背景,体现问题的典型性和普遍性。

(四)方法有效

重点描述解决问题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和方法,包括工作思路、实施步骤、创新点等,突出方法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五)成效显著

清晰呈现案例实施后的工作成效,可通过学生反馈、数据对比、实际成果等方式进行说明,体现案例的应用价值和推广意义。

(六)文本规范

案例文体要统一(格式详见附件3),并以第一人称撰写,主要内容应包含“案例简介”“思路举措”“工作成效”“经验启示”等部分,每篇不少于3000字。

四、活动流程

分为活动初选、专家评审、成果展示三个阶段进行。

(一)活动初选

各学院应积极开展宣传动员工作,组织每位辅导员踊跃参与此次活动,认真撰写工作案例,全力确保参评案例的质量。按照分配名额,各学院需对参评作品进行初步筛选,并对初选推荐的作品严格审核把关,务必于6月2日前将相关作品报送至学工部参与评审。

(二)专家评审

6月4日—6月11日,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案例进行评审,评选出优秀案例若干,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表彰。

(三)成果展示

本次活动将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学校将对获奖辅导员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获奖案例择优汇编成册,组织开展优秀作者交流研讨活动,着力强化优秀成果的示范性与影响力。

五、材料报送

各学院于6月2日前,将初选处的工作案例word版本(命名:学院+参评负责人姓名+案例名称)及签字盖章的《河南财政金融学院辅导员优秀工作案例征集汇总表》(见附件),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邮箱:1029672886@qq.com,同时将纸质版报送至龙子湖校区知行楼114办公室。联系人:王亚丽,联系电话:0371-61625107。


附件:1.辅导员优秀工作案例征集名额分配表

2.辅导员优秀工作案例征集汇总表

      3.工作案例模板




学工部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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