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突出思想政治引领,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通过树立标杆形成典型示范,进一步推动全省大学生爱国励志、求真力行,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2022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教办学〔2022〕72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评选2022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将于2022年7月毕业的具有我校学籍的普通全日制学生。
二、评选条件
1.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教办学〔2022〕72号”文件执行;
2.“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人选应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三、评选比例及名额
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各学院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的名额按照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系统省级生源毕业生人数的2%,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前整数,具体名额见下表:
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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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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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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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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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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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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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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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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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税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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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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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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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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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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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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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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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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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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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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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伯国际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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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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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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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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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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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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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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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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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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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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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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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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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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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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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与传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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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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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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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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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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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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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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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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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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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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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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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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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与数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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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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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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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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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评选程序
1.各学院推荐。各学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审查拟推荐人选的毕业资格及相关信息,确定初选名单,面向全院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师生监督,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报学生处审核。
2.学校复核。学生处对各学院推荐名单及材料进行复核,面向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校领导审批。
3.报送上级审批。学校把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名单及材料,按照要求报送上级审批。
(二)要求
1.各学院需提交的材料:
(1)推荐报告的纸质稿与电子稿(须有学院领导签字、盖章);
(2)《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纸质稿(见附件,统一用 A4 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章);
(3)各学院经认真筛选、优中选优,报送1名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只报送电子稿即可)。
2.以上材料请于4月11日下午16:00前交学生处。象湖校区交至行知楼办事大厅117办公室,联系人:王云;龙子湖校区交至知行楼111办公室,联系人:王苗苗,电话:61625135。需提交的电子稿材料请发至电子邮箱:xsc@hafu.edu.cn。
3.省级优秀毕业生先进事迹材料均以第三人称完成,所有提交材料中的学生姓名须准确无误,专业名称须完整、规范。
4.学生获评后,在毕业离校前如未能取得毕业证书或是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等不适合授予“优秀应届毕业生”称号情况的,将取消荣誉称号,收回荣誉证书和审批材料。
附件:
1.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2.关于评选2022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
学生处
2022年4月1日